“怎么,京城来的公子哥,受不了眼前这副惨相?”小侯爷歪嘴一笑,语气中有些戏谑的成分。
“在这种地方,什么病都来了。”王皑摇头丧脑。
小侯爷把手里的剑丢在地上,看样子是不打算要了,“真是便宜了他们,这把剑能换好多钱呢。”
“能换多少钱?”
小侯爷想了一会儿,脑壳都疼了,“好多好多钱呢。”
宋渊咧嘴一笑,“侯爷宝剑,值得大概就是一千两银子。看来侯爷还是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啊。”
他狠狠还击,侯爷语塞。
这处大棚即刻焚毁,流浪汉都被赶走了。宋渊回到府上,同侯爷商定立刻命令全城百姓杀老鼠,见鼠就杀,先让它们绝迹一阵子,瘟疫也许就能好转。
他会在这儿待上好几个月,直到风浪过了,那个时候侯爷也应该好说话了。而自己,要一直在侯爷身边攒好人缘。
比如说,陪侯爷喝酒。
酒品识人性,酒色见人心。只有这个时候,宋渊才能确保他能套出一些话。
有自己老爹的酒桌,小侯爷从不参与,他移步去城隍庙看尸体去了也是办公事。直到此事的老侯爷喝了一二口闷酒,有些欣慰也有些无奈。
“我还是没有把他培养成一个纨绔。”
“你想把他培养成一个纨绔吗?”宋渊轻生道。
答案是肯定的,老侯爷叹道“我老来得子,不求他成人中龙凤,只愿他归顺朝廷,那儿会给他很多钱,也有保障,只需把腰弯的低一些……只可惜这孩子就是要跟我反着来,真是让我生气。”
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他就全部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
“侯爷果然口是心非,同小侯爷一样。”今日他们去棚屋,见到一地流浪汉,侯爷明明面露恻隐,却还是嘴硬,最后又高傲的留了一把价值不斐的剑。
“哈哈哈!真应该把这小王八蛋塞回我家老娘们肚子里去!再迟我也不要了,断后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老娘们,宋渊咀嚼这…两个字,给老侯爷斟了杯酒,“一开始听您这口气,还以为您跟夫人关系不好……”
侯爷百无聊赖道“有什么不好的,还行吧。她家境贫寒,一直觉得我轻视她我又受不了她的小家子气,不管当初怎么死去活来惊天动地,今日也是天天吵架,唉,造孽啊!”
“那您后悔过吗?”宋渊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问。
侯爷挑了挑眉,“当然会后悔。尤其是吵架的时候,但和好之后,又回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后悔。”
老娘们,是他能想到的永远最亲切的称呼,象征着无距离,象征着一辈子。
而自己的那位,已经不再自己面前,今生今世还能不能约定一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