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再明显不过。毁容脸也好,另外俩货也罢,三个流浪汉根本不信索仲武的话。他们就是认为索仲武杀了人,他们就是要按照所谓“规矩”,抢走“老石榴”的那点遗物,而且不惜为此掏刀子。
没人能改变他们的想法,也不会有和事佬过来调停。条子更是不会介入,索仲武之前的建议,已经被三人明确拒绝。话说回来,看这地方的破败模样,市警有没有安排巡逻路线,现在都还是个未知数。
索仲武只觉得实在荒谬。他不怕打架,就这几个病秧子,手里有刀又能如何?至于兜里的“秘密武器”,要么是石灰要么是脏泥渣滓,趁乱迷人眼的下三滥罢了。当初他帮着老魁打群架,没少对付洒石灰的小混混,结果还不是全部揍趴。
因为对手过于孱弱,应对方法也变得非常容易。也就眨巴眼的工夫,他便想出了全套作战方案:
先向前一个扫堂腿,把毁容脸直接放翻接着再站稳身形,一拳揍向白癜风的太阳神经丛。公鸭嗓可能会洒石灰阴人,闭上眼睛躲开就是,随后再循声辨位,用肘击把这家伙一下揍趴。
最多六秒钟,他就能把三个流浪汉全部解决。要是心情好,还可以顺便卸掉他们的手脚关节。可问题是,打这种烂架有啥意义?难到他真要变成“露天行宫”居民,在这条“大道”称王称霸不成?
“你们以为我是谁?”索仲武盯着毁容脸,决定在正式动手之前,最后再试一次交涉:
“和你们一样的渣滓?无家可归的老酒鬼?你们就这么确定,我会住进这里灌劣酒挖死老鼠,然后被流感、肺炎一波带走?”
毁容脸警惕地瞪着他,嘴巴开口。但公鸭嗓子却接了话茬,而且声音还挺大。“你当然是渣滓。”这货的语气非常欠揍,而且遣词用句极其恶毒:
“承认现实吧,伙计。我当初还有八家连锁店嘞,现在雪茄屁股都捡不到。渣滓,渣滓,那你又是什么东西,堕天使么?去水坑照照自己啥样,布鲁斯李!”
这货罗哩罗嗦一大堆,可能只是为了分散索仲武的注意力,好为另外两人创造攻击机会。但这些话的确点醒了索仲武,让他明白了自己在别人眼中,究竟是个什么形象。
身上穿的,是华莱士镇弄来的破烂流丢。头上顶的,是半月没洗的油腻长发。因为长期昏迷与多日饥饿,脸色肯定变得苍白如纸,跳蚤、虱子应该也没少繁殖,不然身上为啥又痛又痒。是啊,就这幅德行,跟刚开始露宿街头的流浪汉,又有什么区别?文笔斋bz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