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在拉伊港混,附近没有不认识的地方!”他得意的活像小学生,说到兴奋处时,双脚不由得快速挪腾,差点把后脑撞上水泥板:
“这里以前也是夜店,破产后被流浪汉当成妙妙屋,白天黑夜冒青烟。有一回,他们可能是烧灯管烧太,结果点着了整栋楼,一下烧死十七个人。从那以后,这边就很少有人活动,蒂格的手下也不怎么过来,我们至少有十分钟自由时间。等着吧,主角团马上就会出来,到时候看我信号!”
说罢,哈里逊便取出双筒蔡司望远镜,趴地上监视起了罗德里克街。但他这么做纯粹是脱裤子放屁,因为废墟离那里还不到五十米,肉眼看得清清楚楚,而且还不受视场限制哟呵。瞧瞧这阵仗,排场还挺大的。
一大群人打着火炬,乱糟糟地走到了夜店门前。他们的队伍很不整齐,时不时就有人撞在一起,惹出一场又一场激烈争吵负责整顿秩序的帮派打手,随即便会走上去连踹带骂,各种脏词漫天飞舞,把路上弄得更加喧嚣。
不过有一说一,聚过来的人是真不少。无论他们是帮派成员,还是来挣快钱的临时工,上百人一起高举明火,确实照亮了这条黑暗街巷。旺盛燃烧的红焰,配合高大的全息投影,将这场凌晨的帮派活动,搞得活像官方节庆一般。
观众到齐之后,接下来便是主人公出场。只见夜店正门缓缓打开,四名身穿正装的中老年人缓缓走出为首一人须发皆白,就像高层豪门那样身穿燕尾服,右手更是提着一根古罗马式权杖,无数金银珠宝镶嵌其上,被火焰映照得闪闪发光。
这个油头粉面的老家伙,毋庸置疑就是蒂格。他应该是画了话剧妆,脸色比凯尔特人都要苍白,亮铮铮的大脑门上,一块地图似的胎记格外醒目。单论长相,他肯定比不上好莱坞男星。但他却有着鹰隼般的凌厉眼神,走起路来更是昂首阔步,举手投足间散发出强烈气场。
今晚的主角,终于现身。争吵、呵斥与呻吟顿时消失,很多观众都移开了视线,手里的火把微微颤抖顶盔掼甲的帮派打手,则是个个鼻孔朝天,纷纷把步枪骄傲地扛在肩膀,那副狂妄自大的架势,像极了当年柏林街头的褐衣恶徒。
“老蒂格越来越会玩了。”
哈里逊把望远镜架在虽砖头上,手指不断摩挲真皮表面,看得是如痴如醉。他是加勒特的手下,跟那边是毫无疑问的死对头,但这家伙评论蒂格先生时,不仅没有半句“粗俗之语”,而且还极尽羡慕之能事:
“自从他跟百笙搭上线,腰包就越来越鼓,比新约克的角头发达多了。瞧瞧吧,一下午死掉四个手下,这么大的损失,他却能拿来刷名声,还请来白道的合作伙伴捧场。不得了,真是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