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初步实验结果显示,甲壳铠甲的性能相当优秀,比19号世界的巨型虫豸强上许多。但它们还是不如等厚铁铠,而且损坏后无法重新回炉。
这个消息,让索仲武着实安心不少。但接下来要面对的另一套甲胄,却让他的愉快心情瞬间消失无踪,跟在身后的杰拉德等人,神色也陆续变得凝重起来。
因为摆在他们面前的,乃是战阵选锋的全身重甲。游荡者的铠甲,只不过是甲壳加上皮制内衬,结构非常简单,与凡人步兵的胸甲没有本质区别。相较之下,选锋重甲不但厚的堪比城墙拐弯,组成更是异常复杂,已经超越了中世纪手工业的极限。
从外向内,这东西能分为截然不同的三个部分。最外层当然是节肢动物甲壳,而且还是取自翼鞘、虫首等部位,比游荡者使用的甲壳更厚更重。容易遭受攻击的前胸、肩膀以及头盔侧面,更是使用双层甲壳加固,脚蹬铁臂弩哪怕零距离射击,往往也无法穿透。
最中间那层,则是肌肉与筋腱的复合体,十分柔韧,十分厚实,而且十分诡异地仍然具有活性。索仲武用剑捅过这层东西,杰拉德也拿火把烧了几回他们发现,那些白森森的肌肉,受刺激后仍旧可以伸缩,进而通过筋腱,带动相邻铠甲部件做出一系列动作。
有这些肌肉助力,也难怪选锋能在身负重担的情况下,以短跑健将的速度狂奔百米。但这还不是最惊人的,为了更好的发挥肌肉力量,重甲还拥有更精细、更不可思议的第三层,并且直接与选锋怪物皮肉相连。
为了把最后这层东西剥下来,索仲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甚至用上了100式突击步枪的多功能刺刀。他发现,这层“肉膜”从里到外,都是令人不快的鲜红色,而且中间还嵌着无数褐色疙瘩,巴掌大的地方就能摊上十个。
它就像是选锋怪物的另一层皮肤,二者仿佛亲密情侣,极其腻乎地黏在一起。有些地方,尤其是疙瘩所在的那些部位,皮肤、肉膜甚至已经彻底融合,必须用刀尖才能挑开。而且还会牵出皮下的一系列触须。又细又白,从疙瘩周围直接长出来。
索仲武缺乏专业知识,目前还不敢对肉膜的性质下定论。但他本能地觉得,选锋重甲的设计思路,已经远远超越了所属时代,与公义同盟军配发的动力装甲异曲同工。他贴身穿着的驾驶服,同样内置了数千只微型传感器,专门为力反馈操作系统采集运动数据。如果重甲的第三层也是这个作用,那战阵选锋岂不是岂不是
索仲武摇摇头,把这个想法扔到一边。现在没必要心存侥幸,他亲手杀过战阵选锋,也见证过他们的灵活身手,心里早就有了底。“如果”、“岂不是”之类的软弱词汇,还是有多远滚多远吧。我倒是不怕它们,毕竟有几百年的科技优势。但本地军队的话他把目光移向手举肩甲、脸色苍白的杰拉德,嘴角轻轻抽动:
虽然不太愿意承认。但他们确实遇上大麻烦了。
选锋怪物的装备,在中世纪是毫无疑问的神兵利器。凡人这边,哪怕是人马披挂重甲的具装骑士,也无法与之相提并论。纯比防护力的话,骑士装备的全身板甲,确实能够胜过战阵选锋,可再优秀的铁板也只是铁板,不仅无法提升使用者的体力,大多数情况下还会带来负面影响。
杰拉德谢瓦利埃不是傻子,麾下老兵也都拥有丰富经验,选锋怪物的危险性,怎么可能看不出来。索仲武陷入沉默后不久,他们也变得忐忑不安起来,有人举起重甲部件反复端详,还有人把头凑近低声交谈,种种反常表现,就像一群惊弓之鸟。菡萏文学hana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