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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武侠争夺战

“你是傻了吗?接受世界剧本啊!”系统用无比嫌弃的语气说道。

苏清:“……”

…………

这是一个武侠世界,没有魔法,也没有灵力。这是一个以内力和武术而存在的江湖大陆。

在这里,你可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穿着一身展亮晨亮的而又非常洁白的白衣去英雄救美。也可以女扮男装恣意快然豪情闯江湖,去认识传说中的、风云榜上的英雄。也可以江湖儿女谈一次恋爱,或踏上以拯救江湖危机为责任的步伐去奋斗,也可以与江湖中的一些人去抢江湖排名前三的惊天兵器。

而我,苏清,就成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实则人见人怕、花见花谢,但江湖人争得头破血流的江湖兵器排名第一的苍穹之剑。

俗话说,每个废材主角在成长路上都会跳一崖,落在半山腰的树上,然而在半山腰的山洞中找到非常厉害的前人的遗物,然后凭此走上人生巅峰。

存在即合理,在这里,每一柄剑都有自己的任务,苏清这柄苍穹之剑也一样。

一天,天命之子也就是主角掉下了山洞,发现了苍穹之剑。苍穹之剑虽然是江湖排名第一的,但也是有名的天下第一魔剑,由魔教的第一任教主任无殇的佩剑。由于任无殇已死去几百年,人们也淡忘了他和他的佩剑。

天命之子解开这柄剑上的锁链,并把它带出了山洞。让它和他一起闯荡江湖,甚至说是走遍了大陆各地。

当天命之子走不动了,又带他归隐山林,死后还将它和埋葬在一起。这对于苍穹之剑来说,它很满意,不用得在山洞里生锈,虽然它生不出锈来。但这让它感到很高兴,因此它就把这位天命之子当作自已的恩人,那怕最后也和这么天命之子一起入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