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盘狗肉,一壶酒就放在他桌子。
樊哙道:“客观,您慢用。”
“谢谢啊!”
周云礼貌的客套了下,拿起筷子就夹起一块狗肉。
放在鼻子一闻,还真香。
“还好这古代沛县没有爱狗人士。”
“不然,要是吃狗肉,一定会被他们骂惨的。”
“要是碰到那些激进派爱狗人士,估计,他们都能拿起家伙事揍我一顿。”
“不对不对,这沛县不是没有爱狗人士,不仅有,还很多。”
“只不过呢,都是爱吃狗肉人士。”
“不爱吃狗肉,沛县狗肉又怎么全国文明呢。”
周云把狗肉放在嘴里咬了一口,“真香,真香,沛县狗肉果然名不虚传。”
不管樊哙这个人长的啥样,煮出来的狗肉还真挺好吃的。
两三块狗肉下肚,周云喝了一口酒。
这酒跟现代的白酒还不同,跟黄酒差不多,他也说不来具体是什么酒,喝着还凑活。
“兄弟!”
就在这时。
一个邋里邋遢,长的也不行的中年男子坐在他旁边。
冲着周云说道:“兄弟,可算逮着你了,这回我看你往哪跑。”
周云一眼就认出,这邋里邋遢的中年人,就是神话大秦里卑鄙小人刘邦。
周云心中冷笑,打算好好收拾一顿刘邦。
不仅是因为武神系统,给的任务夺取大秦江山,登皇帝之位,与这历史的汉高祖刘邦会成为敌人。
有一点原因很主要,就是刘邦竟然还喜欢吕雉,这可就是情敌关系了。
周云虽然没把刘邦放在眼里,但总有人惦记你媳妇想睡你媳妇,谁特么能高兴?
“我可不认识你,要想混吃混喝,就去找别人。”
周云毫不客气道。
刘邦脸皮也厚,准确的说,他压根不知脸皮为何物。
跟周云想的一样,在揭穿他是混吃混喝后。
刘邦也不离开,而是舔着脸皮道:“兄弟,我是你刘哥,你不记得我了。”
说话的时候,刘邦拿起桌的酒壶就对嘴喝。
“哎呀,这酒好辣啊。”然后伸手就去抓盘子里的狗肉往嘴里塞。
刘邦心眼也多,拿起一块狗肉小咬一口,说了句真香,把狗肉放回盘子里。
在拿起一块新的狗肉,咬一小口再放回盘子里。
如此这般。
盘子里的狗肉,就全都被刘邦咬了一小口。
刘邦邋里邋遢一副跟埋汰的样子,手还有污垢,也不知多少天没洗过手了。
有筷子不用,他这样纯粹就是恶心人。
没人会吃他咬过的狗肉,一盘狗肉自然就被他混吃混喝了。
“来来来,兄弟一块吃。”
刘邦把盘子里的狗肉,往周云跟前一推,一副两人多熟的样子。
“你可知道我是谁?”
周云笑呵呵的问他。
“你谁啊?你不是我兄弟吗,你真把你刘哥忘了啊。”
刘邦见一口咬定,他就是他兄弟,然后赶紧往嘴里塞狗肉。
周云哈哈大笑起来,冷声道:“我这个人,可是亲兄弟明算账,生意场可是六亲不认的。”
刘邦一愣,问道:“兄弟,你什么意思?”
【作者在这里,跟大家求下鲜花和评价票,以及月票,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