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了第一名的殊荣,尴尬不尴尬的事就可以放在第二位了!
周振宁老说要在五十岁前拿下诺贝尔文学奖当然是开玩笑的,但在五十岁前成为知名文学作家,他是真有这个想法的。
而想在五十岁前成为知名文学作家,那在四十岁前就应当写出一部名作了。
而想在四十岁前写出一部名作,那当然要在三十岁前就出道。
而想在三十岁前就出道,那就该在二十岁左右写出他的长篇处女作,并先获得一点儿成绩。
参加《丰收》杂志的征文比赛,拿下第一名,就是他眼中的那一点儿成绩!
其实,他从高一就开始写作了,到现在为止,五六年里他已经写了有几十万字了。
多为短篇小说,也有几部中篇。
也在小的文学杂志上发过几次短篇小说,但可惜从来没发过中篇。
不过写作经验已经积累够了,所以在这次的暑假里,正巧又看到了《丰收》的征文比赛的信息后,他便很有信心的开始了长篇小说的创作。
实际上,他还在《高一之下》里加入了一些讽刺教育和现实社会的内容,他自认还是很深刻的。
他倒是清楚自己的文笔没那么好,但也不算太差,总之还是能看的。
再加上他写出的这个感情真挚的男女主故事,他相信他的小说会打动评委,也会打动很多的读者的。
他甚至都开始幻想,如果他的这本书成了畅销书后,他要怎么给读者们签名了。
不过万里之行,始于足下。
周振宁也不是完全搞虚的,吃完了早饭,他也就开始对自己的小说进行认真的修改去了。
看着那超过10万字的字数,他自己都佩服自己。
他竟然真的做到了,真的写出了一部长篇小说。
别的不说,就这一点儿,都值得自豪了!
方源那家伙是越来越出名了,他感觉自己也不能落后。
不管怎样,他不想像胡士和谷群丰那样跟在老方的后面,依附于对方的才华讨名气和钱。
当然,他也不反对这样的做法,更何况几个人就是同一个宿舍的,一起合作太正常了。
并没什么可羞愧的!
而且方源愿意拉扯着胡士和谷群丰一起,还挺让他赞佩的!
不过他不会那样干,他从来就没有依附别人,或者从别人那里借力的想法。
因为他觉得,他完全可以靠自己的才华成名和赚到钱,完全没必要靠其他任何人!
即便对方是他的好朋友,甚至是亲人!
也许他没办法像方源那样拥有很高的名气——不对,应该说是肯定不可能像方源那样有很高的名气!
毕竟方源唱的是歌,搞的是影视,以他的才华和抱负,以后肯定会更出名的。
而文学作品和作家再出名也肯定没法儿跟明星比,再好的作品知名度也有限,而且作家一般出不了太大的名,除非真的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但那当然是不可能滴,他还没自信到那个地步。
不过只要他能在文学领域里慢慢出名,那方源再有才华再有钱,他的心里也可以平衡了!
因为这样他至少就能在一个方面超过方源了。
只要在文学的才华上——具体是在小说这一具体细分门类的才华上,他能对方源产生些优势,这也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