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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马赶明下了黑手

马赶明躺在自家炕上,睁着眼睛看房梁。外头粉条加工厂的机器声隐约传进来,“轰隆、轰隆”,不紧不慢,像一颗强壮的心脏在跳动。这声音从早到晚,从晚到早,没个停歇的时候,钻进他耳朵里,变成侯大良那张看似敦厚、实则精明的脸,变成村民们领分红时咧到耳根的笑,变成一声声“侯厂长”、“大良哥”的亲热称呼。

“凭什么?”他咬着后槽牙,指甲掐进掌心,掐出深深的血印。

他马赶明在村里经营了二十年,从生产队记分员到村委会会计,再到现在的副主任,一步一个脚印,见了谁不是恭恭敬敬叫一声“马主任”?可侯大良算个什么东西?一个投机倒把起家的个体户,仗着有几个臭钱,在村里开厂子,笼络人心,现在倒好,连老支书开会都得先问问“大良啥意见”。

前几天村里修路集资,侯大良一个人出了大头,路名都要叫“大良路”。昨天小学校舍漏雨,侯大良掏钱全换了新瓦。今天一早,马赶明亲眼看见侯大良站在村口,给要去县城上高中的孩子们发红包,一人二百,说是“助学鼓励”。那些平日在马赶明面前低眉顺眼的村民,围着侯大良,那感激涕零的样子,让他胃里直泛酸水。

权力?他马赶明手里那点权力,在真金白银面前,屁都不是。

他翻了个身,面朝墙壁。土墙斑驳,裂缝像蛛网。这房子还是他爹留下的,三十年了,墙皮掉了一层又一层。侯大良家呢?三层小楼,瓷砖贴到顶,太阳一照,晃人眼。

“我要让他跪下来求我。”马赶明对着墙壁,一字一顿地说,声音低得像从地缝里挤出来,“我要让他知道,钱再多,有些东西,他护不住。”

这个念头像毒藤,一旦缠上心头,就疯狂生长,枝枝蔓蔓勒得他喘不过气。他开始在暗处盯着侯大良,像狼盯着肥羊,寻找下口的地方。家庭?侯大良父母早逝,没什么牵挂。事业?粉条厂正红火,动不了。人际关系?侯大良为人圆滑,村里少有仇家。

直到那天午后,马赶明蹲在村口老槐树下抽烟,看见侯金凤挎着竹篮从供销社回来。十六岁的姑娘,像三月枝头刚绽的桃花,穿着碎花小褂,两根乌黑的辫子垂在胸前,走路轻轻盈盈,嘴里哼着歌,阳光照在她脸上,绒毛都看得分明。

几个半大小子蹲在路边,眼睛直勾勾地跟着她转。侯金凤脸一红,低下头加快脚步,辫梢一甩一甩,像受惊的鸟尾巴。

“侯家的闺女,真水灵。”旁边修鞋的老王头咂咂嘴。

“那可不,侯大良的掌上明珠。”另一个接话,“五个儿子才得这么一个闺女,惯得跟什么似的。听说前村刘家托人去说媒,被侯大良一口回绝了,说闺女还小,要多留几年。”

“留?再留就留成老姑娘了。我听说,镇上有单位的人家都来打听过……”

马赶明没再听下去。他盯着侯金凤远去的背影,那纤细的腰身,那饱满起来的胸脯,那白净的脖颈,脑子里“嗡”的一声,一个恶毒的念头像毒蛇出洞,猛地蹿了出来。

毁了她。

毁了这朵花,侯大良的心就碎了。钱再多,楼再高,名声再响,有什么用?闺女毁了,他一辈子都得活在耻辱里,在村里抬不起头。到时候,谁还会围着个“脏了”的闺女她爹转?侯大良那点从容,那点体面,会像被戳破的气球,“噗”一声,全泄了。

这个念头太毒,毒得马赶明自己都打了个寒颤。他猛吸两口烟,烟头烫到手才惊醒。可那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像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夜里睡不着,他睁眼闭眼,都是侯金凤惊恐的脸,侯大良崩溃的表情,还有村里人指指点点的样子。

想着想着,他竟然咧开嘴,无声地笑了。笑着笑着,眼泪都出来了。

“对,就这么办。”他抹了把脸,眼神冷下来,“侯大良,这是你逼我的。”

人选,他早就看好了——傻三,他那同母异父的弟弟。

傻三不姓马,随他死去的爹姓赵,大名叫赵有田,可村里没人叫,都叫他“傻三”。他娘带着他改嫁到马家时,傻三已经七八岁,傻名早就传开了。马赶明大他十岁,从小就看不上这个拖油瓶弟弟,嫌他丢人。傻三二十多了,智力还停留在七八岁,说话含糊不清,嘴角总挂着口水,见了年轻女人就嘿嘿傻笑,眼睛直勾勾地盯。

可傻三有力气,一身蛮肉,能扛二百斤麻袋不喘气。因为傻,因为穷,因为家里有个厉害的后爹和瞧不起他的哥哥,傻三在村里是最底层,谁都能踹一脚,骂一句。这样的傻子,用完了,说出去的话没人信,追究起来,一句“傻子懂什么”就能推干净。

完美。

马赶明开始有意无意地对傻三“好”起来。家里吃剩的半个馍,他扔给傻三;过年割的肉,他偷偷切一小块,用油纸包了塞给傻三。傻三捧着馍和肉,咧嘴傻笑,口水流得更长了,含糊地叫“哥,好哥”。

“三儿,想不想天天吃肉?”马赶明蹲在傻三面前,看着他狼吞虎咽。

傻三使劲点头,油手在脏衣服上抹:“想,想吃肉。”

“哥给你说个媳妇,好不好?”

傻三浑浊的眼睛亮了:“媳、媳妇?像金凤那样好看的?”

马赶明心里一跳,脸上笑容更温和:“对,就金凤那样,白白净净,辫子长长的。”

“金凤好看,香。”傻三嘿嘿笑,露出黄黑的牙,“她从我跟前过,我闻见,香。”

马赶明压住心里的恶心,凑得更近,声音压得低低的,像毒蛇吐信:“后天,后半晌,太阳偏西的时候,你去村东头玉米地里藏着。看见金凤过来,你就冲出去,抱住她,拉进玉米地深处。把她衣服脱了,就像公狗骑母狗那样,懂吗?可舒服了,比吃肉还舒服。”

傻三似懂非懂,眼睛里的光混乱而原始:“舒、舒服?”

“舒服。完了,她就是你的媳妇了,天天给你做饭,晚上陪你睡觉,给你生娃娃。”马赶明盯着傻三的眼睛,一字一句,像在给一个空洞的容器注入毒液,“记住了,就躲玉米地里,别让人看见。完事了就跑回家,躲屋里,谁问也别说。说了,就没肉吃了,还要被枪毙,‘砰’!”他做了个开枪的手势。

傻三被“枪毙”吓住了,瑟缩了一下,但“媳妇”、“舒服”、“生娃娃”这些词在他简单混沌的脑子里搅动着,混合成一种原始的冲动。他用力点头,口水滴到衣襟上:“不说,打死不说。有媳妇,舒服。”

马赶明拍拍他的肩,脸上露出满意的、冰冷的笑。

七月初八,午后。天闷热得像蒸笼,一丝风都没有。知了在树上声嘶力竭地叫,叫得人心烦。

侯金凤今天特别高兴。邻村请了县里的戏班子,唱三天大戏,今年头一天。她早就和小姐妹桂花、小翠约好,吃了晌午饭就去看。可临出门,娘让她把晾在院里的被单收进来,说看着天不对,怕下雨。这一收一叠,就耽搁了工夫。等她急急忙忙收拾好,桂花和小翠已经等不及,先走了,说在戏台子下面等她。

金凤挎上娘给她缝的碎花布包,里面装着炒瓜子,还有娘偷偷塞给她的两毛钱——让她买根冰棍解暑。她蹦蹦跳跳出了门,两条辫子甩在身后。十六岁的姑娘,心里装不下烦恼,只有对热闹戏台的向往,对才子佳人故事的憧憬。

从侯家到村东头,要经过一片河滩地,再穿过一片茂密的玉米田。这片玉米是侯大良承包的,长得特别好,杆子比人还高,叶子墨绿墨绿的,密不透风。金凤小时候常跟哥哥们来这儿捉蚂蚱,掰嫩玉米烤着吃。今年玉米长势尤其好,走在田埂上,两边的叶子能刮到胳膊。

她哼着歌往前走,是昨晚收音机里听来的《天仙配》选段:“树上的鸟儿成双对……”声音又脆又甜。太阳已经偏西,但热气还没散,她额上沁出细密的汗珠,碎花小褂的后背湿了一小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