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害得失”为标杆,小主孟赢雀首先就把邑宰大人放在最不可能操纵此事的位置上。因为倘若小主出事,纵然她不在邑城内碍手碍脚,但邑宰大人也难辞其咎,估计位置都很难保住。
接下来就是马正司。
如果小主出事,邑宰大人位置不保,马正大人可能就有了升任邑宰大人的机会,这对于马正大人就是“得”,就是“利”。
但是,小主孟赢雀出事,可能与子壮被逐出邑城,无人护卫有关。但子壮的被逐,又和马正司的张骆有直接的关系。
这么说来,事情若是追查起来,蒲大夫未必不会迁怒于马正司。
在这种情况下,马正大人即使有这个野心,恐怕也难以得到邑宰大人这个位子。如果任何其他人来担心新的邑宰大人,未必就对马正大人有利。
毕竟,马正大人和现在的邑宰大人的关系可一向都不错,
所以,总体分析,如果小主孟赢雀出事,马正司得到的利益不多,但损失过大,并不合算。
更何况,如果考虑到那几个歹徒号称是北部荒原流民村的人,马正司的获利就更小,损失那就更大了。
毕竟北部荒原现在处在马正司的管辖之下。
除非那几个歹徒本心就有了对小主杀人灭口的打算,否则话,就仅仅是他们承认来自北部荒原的流民村,恐怕就对马正司伤害甚大。
所以,如果小主孟赢雀出事,邑宰府几乎是有害无利,马正司是损失大于收益,处于明面上的民正司和理正司,才是可能的获利者。
民正司和马正司关系一直不睦,小主出事以后,可能牵连倒了邑宰大人和马正大人,但绝不会涉及到民正大人。
势力一消一长,邑宰大人和民正大人出事,对民正大人不啻是一件好事。
可能获利的,其实还有理正司。
因为北部荒原的管辖区,理正司和马正司之间早就有了龌龊,对邑宰大人也颇有微词。如果那四个犯事的歹徒来历不明,理正司负有邑城治安缉盗的重责,理正司自然是难辞其咎。不过如果那几个歹徒是来自于北部荒原的流民村,理正司不但可以轻轻松松地把自己的责任撇清,还可以把矛头直接地指向了马正大人,甚至是邑宰大人。
所以,就“利害得失”来讲,邑宰府最不可能参与其实,马正司次之,反而是民正司和理正司的嫌疑最大。
还有一点,小主孟赢雀一直没有搞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