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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伤可见骨

寻声而望,正看到暮云狼狈倒下的场景。

“暮大哥,暮大哥你没事儿吧?”

扔下手里煮汤的木柄铁勺,一步冲到暮云身边,到底还是晚了一步,没有扶住他。

“书…书…二十,你…”

“暮大哥,我在,您又什么要我做的,您说。”

“嗯,去,去取…取信鸽来。”

“好。”

信鸽,是林伯亲自训练的,专为楼里兄弟传递消息。

不过,叶灵不太喜欢,原因是,她发现自己的信鸽有在减少,让人去查,结果,却是有人射杀了她的信鸽来吃。

这在江湖上,是犯忌讳的。

毕竟,不管是皇家还是普通商贩。只要是家里有些闲钱的,又有亲朋在远方的,就都会养鸽子,以便通信之用。

所以,除非是江湖上针对明确的,不然,不会有人去动别人家的信鸽。

这是礼仪。

可恶,那个射杀叶灵信鸽的人,偏偏只是个字也不识的猎户。

会射杀叶灵的信鸽,除了因为叶灵的信鸽刚好从那条线经过,也因为,他的母亲病了。他听说,鸽子熬汤大补。这才射杀了叶灵的信鸽。

这让叶灵很无奈。

最后,还是放过了他,不过,从此她就对这些天上飞的没了喜爱之心了。

觉得它们不靠谱。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这次,叶灵要去的其中一站就是草原。

因为,她听说,草原上的人们养一种大型的飞禽,叫鹰。

这种飞禽,动作灵敏不说,还异常凶猛。且,只认一个主人。

所以,她要去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一只,属于自己的鹰。

当然,叶灵没有告诉他们,其实,她的首选是“海东青”,一种更凶猛,更忠心,更灵敏的飞禽。

而且,她很贪心的,她希望能多搞几只。

到时候,聚风楼传送消息,全用鹰,谁还敢来截他们的消息啊。

几只老鹰一起上,一只小队伍都得抓趴下。

很快,书二十将鸽子笼提了过来,同时拿来的,还有一个小木盒。

盒子里,是叶灵特做的炭笔。还有书写的纸张与传信密封的竹筒。

暮云已经连坐起来都不行了,还好,叶灵特制的炭笔,不需要研磨,蘸墨水。就那样就可以写出字来。

方便携带不说,还好用。

在街角房梁,随时随地都可记录一切。

写好密信,让书二十拿出一个黑线竹筒来密封了将信鸽放出去。

书二十一听,居然要用黑线的。

心下一凉,开始为自己灵主子深深的担忧起来。人,也怔在了原地。

信鸽飞走了,鱼汤也好了。但,暮云身上的伤都是新伤,喝了鱼汤不已结痂,所以,书二十又重新为他煮了软糯的粥。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书二十套好马车,将一只马的缰绳栓到前面马车的车尾上,然后,将暮云背上马车,赶着马车,离开了。

他们要去最近的,有楼里兄弟在的城镇。

他们,要尽快找人,去找寻自家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