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安石韦宰相。”老板一边跟二人聊天一边准备菜“他有两个儿子,兄弟俩家中居丧八年,没事就研究做菜,这菜就是他们居丧期间研究出来的。”
“来一只吧。”王守善倒想看看这葫芦鸡是个啥东西。
“好嘞,粉蒸羊肉一笼,胡芦鸡一只,稠酒一壶。”这老板绝对在大酒楼里跑过堂,明明他一个人报菜名声音也那么洪亮。
“咱家以为是哪个不的了的,原来是韦陟、韦斌两兄弟啊。”程元振又开始讽刺上了。
“他怎么惹到你了?”
“你说现在的文官是不是有病,一边骂宦官一边自己又养阉童,真那么讨厌阉人就别养啊。”
要不然文官要被宦官往死里踩呢,王守善刚抽出筷子,粉蒸肉就端过来了,这是一道大食人创的菜,非常清真。
“三郎尚俭,韦陟尚奢,他家一顿饭扔掉的食材就何止十贯,聚会一次吃喝所需就更多了,他的信都是用五彩纸所写,三郎都说太浪费了。”
王守善听出了这话里其他味道。
“程监院怎么知道他用五彩纸写信?”
“他想袭爵,让三郎帮忙说项。”程元振将一块肉塞嘴里,咀嚼了几口说道“前年制加王子官爵的诰书是他跟张九龄写的。”
“那他挺有才啊。”诰书是要昭告天下的,一般都是要在大朝会上诵读,那是正式地不能再正式的场合,水平差了可是会被人笑死的。
李玙帮了他的忙,他就帮李玙的忙,只是这忙真的没啥用,上了战场的儿子李隆基肯定会防备的,提前知会了李玙也不可能去求他父亲更改诰命。
“他有个屁的才,诰书是张九龄写的,他只是负责抄而已。”程元振不屑冷哼“他也就字写得不错。”
就在这时,老板将所谓的葫芦鸡给端了过来,就是一只整鸡,不过看起来酥黄娇嫩,不像是火烤的。
“老板,这是你家做的吗?”王守善问到了一股油味,这鸡好像是炸过的,他这家卖蒸食的店怎么会有油炸的菜。
“宰相府的做法是先煮、后蒸、再油炸,小的就把顺序颠倒过来,先在家里炸好再带来店里蒸。”
“工序都不一样了,这菜还能叫葫芦鸡吗?”
“一样,胡芦鸡本来就是囫囵鸡,囫囵做呗。”
反正都是吃,王守善手也不洗,直接动手撕了。
“给。”王守善把大鸡腿给了吴晓。
“主公,这如何使得?”吴晓受宠若惊,却不敢把碗里的鸡腿夹出去。
“今天是程监院请客,我不过是借光而已。”王守善将另一个鸡腿给了程元振“你该谢他,不该谢我。”
“你主公是个明白人,学着点吧。”程元振见吴晓不肯对自己说谢也不在意,端着碗就开始吃鸡腿“不过是投了个好胎而已,傲个什么劲。”
“他怎么找三郎帮他办事?太子呢?”
“太子的娘是个啥?杨良嫔是弘农杨氏的贵女,韦陟只跟显贵相交,以韦安石的名气他本来很容易平步青云的,可惜他奏表写得好,人却不会说话,也就没人推荐他了,只有三郎管管他。”
王守善明白了,这是个自持高贵不屑于下等人相交的公子。
“原来是个飘在天上的云啊。”
“他那手字就叫五云体。”程元振忽然诡异地笑了起来“真当所有人跟他一样傻,压了自己花押就认不出写信的人不是他了。”
“啥意思?”
“红袖添香夜读书,他有个婢女,写了一手好小楷,韦陟善长草书、隶书,让一个女人给王子写信太不讲规矩了。”程元振凑到了王守善耳边轻声说道“陛下喜欢隶书,三郎喜欢楷书,这两手字练好了那怕你被调到了岭南也能调回来。”
李唐喜欢书法,字是敲门砖,王守善唯唯点头。
“那个颜真卿你知道吧,他就是写了一手好小楷三郎才让韦陟把他从集贤院调到御史台的。”
“就因为一手字让他做监察御史?”王守善对李玙的这种做法很不赞同。
“楷书要写好不容易,手必须要稳,而且还要收住锋芒,看字如看人,颜真卿的字俊秀雄浑,只是还是有点奋笔求张,性子还要磨一磨。”
“这是你说的?”
“哪能呢。”程元振见老板把稠酒端来,就给王守善倒了一杯“来喝酒喝酒,跟那些废物置什么气,正是因为有了他们咱们才能飞黄腾达,咱家没那家伙是弄不成事,男人戒了女色不跟我们一样了吗?”
吴晓浑身都僵硬了。
“这是正经娃,程监院你别把他带偏了。”王守善端起酒杯跟程元振碰了一下,鸡肉还行,这粉蒸羊肉骚味重,隔着老远就闻到了,肯定不是正经的西北羊。
“你看咱家哪不正经了?”程元振坏笑着说“咱家是真小人,比伪君子正经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