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过天晴,傍晚的光辉透着一丝凉薄气息,无意间拨动敏感者的神经,生发朦胧的情愫与感慨。一家老酒馆的门前,年轻貌美的老板娘故意卖弄风骚招揽客人,形形色色的路人抛来或鄙夷或挑逗的目光,然后径自离去。
街上没了人,老板娘掐着腰倚在自家酒馆墙皮掉落一地的墙根处,犹豫着是否该关门大吉。视线从如血的夕阳转移到街道拐角,蓦地精光闪烁。
“小哥,进来喝一杯吧?”
艾德蒙斯木讷地抬眼看去,一个浓妆艳抹身姿婀娜的女人在对他挤眉弄眼。
“自己家酿的米酒,进来尝一尝吧。”老板娘又在盛情邀请。
摇摇欲坠的招牌上面掉下一块油漆,从艾德蒙斯的眼前飘下。他下意识伸手去接,然后仰头看一眼,不等老板娘化解尴尬,他就抬脚迈进了老旧的推拉门。
二十年来,他从不喝醉,养父说,他的气质适合做一个绅士。因此,他将自己打扮成了一个绅士。今天忽然发现,他不乐意做绅士了。那要扮演谁?
老板娘起初见客人上门还眉开眼笑,后来隐隐露出担忧神色。“小哥,好酒不怕晚,您明天再来喝吧。”
艾德蒙斯挥一挥麻木的胳膊,桌上酒瓶倒落一片,发出乒乒乓乓的响声。“满上!”
老板娘一边倒酒一边劝道:“小哥,有心事啊?喝酒是压不住心事的,只会将它泡发,然后酿成一壶浊酒,往后每每想起,全是醉意。”
“什么?”艾德蒙斯红着脸,呆滞地看她,“什么意思?”
手中动作略一停顿,“我说,今天天气好,我去酒窖里面搬出镇店之宝,让你喝个痛快。”说罢,老板娘逃似的转身掀开帘子去后面拿酒。
艾德蒙斯朦朦胧胧地看到橱柜上摆放一张情侣照,女子笑得分外开心。还没等他用酒水泡晕了的大脑想明白,眼前落下一道人影,正好挡住他探究的视线。
“喂,小兄弟,挡着我了。”艾德蒙斯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地抱怨。
“生逢乱世,没有人会为你的不幸买单。”压低连衣帽的少年声音嘶哑,似乎受过创伤。
声音入耳,却如杂音。艾德蒙斯努力地集中精神去看他,结果依然有五个重影。“说什么呢?”
“我以前很崇拜你。”少年又道。
艾德蒙斯笑着喝完最后一口酒,然后呛着了,咳嗽到喘不上来气。
少年为他拍着背顺气。
艾德蒙斯好像睡了一觉,再睁眼一切如旧,少年陪着他沉默。过了一会儿,艾德蒙斯又转过头来,眼睛盯着他,又好像盯着他身前的一束纯白的插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