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周一,赵永兴向省局提交了前往扎伊尔探矿的申请报告。
天衢地勘队毕竟是鲁州地勘局下辖的直属地质勘探大队,如果是在天衢境内展开勘探作业,或者是配合别的矿企,那怎么都好说,无需向省局申报就可以自主做决定。
但如果要是牵扯到跨省勘探作业,那么就需要向省局申报了。
毕竟在我国的体制下,各省都有各省的地勘局,跨省作业,很多时候需要和外省的地勘局打交道,所以需要向省局申报,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至于出国勘探作业,那更要向省局打报告了。
出国勘探作业比出省还要麻烦,有些准备工作甚至天衢地勘队都没资格去做,只能由省局来做。
不过这次天衢地勘队是作为乙方出国勘探作业的,很多准备工作都由甲方来做。
而且这个活还是赵永兴凭借着私人关系拉来的,因此省局的审批很痛快。
要是按照正常的审批流程,最起码得需要两周的时间。
但赵永兴在递交申请报告的时候特意注明,甲方要求尽快出国。
在现在甲方爸爸高于一切的情况下,省局的审批在短短一周内就完成了。
11月6日,周一,赵永兴代表天衢地勘大队,与来自于冀州石市的德信矿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勘探合同,德信矿业委托天衢地勘大队在非洲的扎伊尔进行黄金勘探作业。
这份合同是一份纯商业的勘探合同,和在国内勘探作业不同,这份合同甲方乙方各有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应该获得的权利。
合同中规定,天衢地勘大队的勘探费用为包干费用,同时,如果找到金矿,那么将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奖补标准,给予天衢地勘大队相应的探矿奖励。
合同中规定,如果天衢地勘大队发现一座储量大于10吨但小于20吨的金矿,将会获得10万美元/吨储量的探矿奖励。
如果发现一座20吨到50吨的金矿,探矿奖励则为15万美元/吨储量。
大于50吨小于100吨,则会获得23万美元/吨储量的探矿奖励。
至于发现储量超过100吨的金矿,探矿奖励为35万美元/吨储量。
不过高德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
省局的批复下来了,合同也签了,该走的流程也走了,在程序上,这个勘探工程已经没啥问题了。
那么接下来就是出国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第一就是出国勘探作业的人员。
这次出国勘探,天衢地勘大队采取自由报名的方式,准备从报名人员中选拔出18人参与这次外派勘探任务。
报名人员不仅仅局限于在编人员,也包含队里的合同工人。
毕竟是牵扯到出国,而且还是去非洲的扎伊尔,那个国度确实很混乱,安全方面的问题堪忧。
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采取自由报名的方式最好。
毕竟这种事纯粹就是自愿的,或许有人愿意为了多赚点钱而出去。
但也有人会担心安全问题而不愿意出去。
报名一开始,高德自然是第一个报名的。
但除了高德之外,队里的正式在编员工报名的并不多,只有宋海良、王彦军、王永志、刘安峰四个人。
倒是编外的合同工报名的不少,最终从合同工中选出了13人,组成了一支18人的勘探队伍,这其中就包括刘罡和王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