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一切顺利得超乎想像。
斥候探到一股黄巾残部在城西三十里处的一座破庙里盘踞,约莫四五十人。
简仁带著人赶过去的时候,那伙黄巾正在生火做饭,锅还架在火上,人就已经被围了。
那些黄巾兵衣服破破烂烂,有的连鞋都没有,手里的兵器大多是削尖的木棍和农具,只有领头的几个腰里別著锈跡斑斑的短刀。
一千六百人对四五十人,战斗不到一刻钟就结束了。
黄巾兵死的死降的降,一开始没敢上前,只是砍了五个降卒,让旁边人记斩首五级。
杀完之后他连汗都没出,只觉得不过如此。
“难怪林衍那么容易就剿了祝阿山的黄巾。”他骑在马上,看著族兵们打扫战场,脸上掛著掩饰不住的得意。
笑著对一起出来的豪族子弟说:“要是早点让我出马,哪还有让他捡功劳的机会。”
身边人也附和道:“是啊是啊,这些黄巾简直不堪一击。多杀一些,到时候攒够了军功,咱们也去谋个县令噹噹。”
简氏家將在旁边听著,嘴角抽了抽。
一千六百族兵打四五十个黄巾乞丐,要是还不轻鬆,他们这群人可以拿块豆腐撞死了。
不过这话他只在肚子里转了一圈,毕竟眼前这位是他的主子。
接下来的两天,简仁带著他的“大军”又扫荡了几小股黄巾,回回都是压倒性的胜利,甚至一般黄巾军根本刺不穿简仁等人的皮甲。
他那股劲头越来越足,几个世家子弟也越打越兴奋,互相之间开始攀比谁今天砍的人头多,好像这根本不是打仗,而是一场野外狩猎游戏。
到了第三天傍晚,天色渐渐暗下来。
简氏家將看了看天色,策马上前劝道:“公子,今日便到此为止吧。天色將晚,该安营扎寨了。”
简仁正要点头答应,忽然瞥见前方不远处又冒出十几个黄巾贼。
他们身上的衣服比之前那些更破,手里也没兵器也乱糟糟的,只有头上的黄巾表明了身份。
他们一伙人看见简仁,感觉慌慌张张地往一片林子里钻。
简仁眼睛一亮,这几天的顺风仗打下来,他已经习惯了黄巾见到他就跑。
“让我把前面那几个收拾了再休息。”简仁抽出腰间的剑,回头朝几个世家子弟一挥手,“走,今天最后一波!看看谁杀的多!”
简氏家將眯著眼看了看前面那片林子——树高林密,看不清林子深处的情况。
他本能地觉得不妥,“公子,前方是密林,不可深入。让末將派一队人进去——”
话没说完,简仁已经带著一队人冲了出去。
那几个世家子弟也手痒,都爭先恐后地策马跟上,谁也不肯落后。
简氏家將暗骂了一声,只得赶紧招呼身后的族兵跟上去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