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打定主意后,找到一家看起来还算专业的理发店。
推门进去时,店里正在给客人烫头的小姐姐抬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闪过一丝惊艳,随即热情地迎了上来。
“帅哥想做什么发型?”
“染个色。”
陈默指着墙上色板上一款咖啡色系,说道:“就这个吧。”
“这个颜色很挑人的,不过你皮肤白,五官又立体,染出来肯定好看。”
小姐姐一边调染色剂一边说道:“不过我得提醒你,这颜色染完可能会有点……怎么说呢,偏精神小伙风格。”
陈默心想,精神小伙就精神小伙吧,反正就是图个新鲜。
三个小时后,当小姐姐帮他冲完水,吹干头发,镜子里的人让他自己都有些陌生。
原本以为会显得轻浮的咖啡色,在他的脸上竟然呈现出一种奇妙的和谐。
不是那种街头黄毛的张扬,反倒衬得他眉眼更加深邃,整个人散发出一种文艺又慵懒的气质。
“我的天,这也太好看了吧!”
旁边另一个洗头的小妹忍不住凑过来,说道:“帅哥你染这个颜色简直绝了,比那些网红模特还帅!”
就连店长也走过来打量了几眼,点点头道:“确实不错,这颜色一般人hold不住,帅哥倒是很适合。”
陈默对着镜子左看右看,心里的那点忐忑渐渐变成了满意。
他付了钱走出理发店,午后的阳光洒在新染的头发上,泛起一层柔和的棕金色光泽。
路过步行街时,他能感觉到不少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有年轻女孩窃窃私语的打量,也有同龄男人略带羡慕的一瞥。
既然自己头发都染了,那是不是该配辆机车才够味儿?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压不下去了。
陈默掏出手机搜了搜附近的机车店,最后锁定了一家店铺。
步行过去大概二十分钟,他索性就当散步了。
机车店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摩托车,从复古款到运动款应有尽有。
一个留着寸头、手臂纹着机车图案的老板正在给一辆哈雷做保养。
见陈默进来,他抬了抬下巴,说道:“随便看,有喜欢的可以试试。”
陈默逛了一圈,最后停在一辆深灰色的运动型机车前。
流线型的车身,低调又不失设计感的配色,坐上去试了试高度,刚刚好。
“这辆多少钱?”
“四万八,包上牌。”
老板擦着手走过来,说道:“兄弟,眼光不错啊,这车是新款,颜值和性能都没得挑。
要不要试驾一圈?”
陈默正想说“好”,手机却突然响了。
是林微。
“你今天怎么这么早下班?”陈默接通电话,一边绕着机车转了一圈。
电话那头传来林微轻快的声音,说道:“有点事,请假了,你晚上有空吗?我发工资了,一起吃个饭?”
“行啊,正好我也有东西要给你。”
陈默想起从上海带回来的那条项链,问道:“你订地方,还是我订?”
“我订吧,等会儿把位置发你。”
林微顿了顿,声音里带了点笑意,说道:“你今天声音听起来心情不错啊。”
“那是,我刚给自己换了个造型。”
陈默看了眼镜子里反射出的新发型,自己也笑了,说道:“等会儿见面你就知道了。”
挂了电话,陈默直接对老板说道:“就这辆,不用试了,我现在付款,今天能提走吗?”
“兄弟爽快人啊!”
老板眼睛一亮,态度更热情了,说道:“付全款的话,我马上给你办手续,一小时内搞定。”
“好,那刷卡吧。”
另外一边,林微挂掉电话后,并没有立刻去订餐厅。
她坐在陈默给她的宝马车里,手里攥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两个名字。
蔡晏胭和沈清月。
前一个名字她完全陌生,但后一个沈清月让她握着方向盘的手指节都有些发白。
这是她花了整整一个下午,又搭进去三千块钱才查清楚的信息。
那个在陈默小说《凡尘仙族》粉丝榜上和“最美抠脚大汉”(蔡晏胭)疯狂较劲、一天上刷了几十万打赏的“清心寡欲”,居然就是沈清月。
她曾经的上司,沈氏集团的千金,公司里出了名的高岭之花。
林微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还在公司时的画面。
当时,大家都在说沈清月对陈默的关照确实比对待其他要多一些。
林微却觉得大家想多了,那是因为陈默能力突出,沈总惜才。
现在想来,哪里是惜才?
毕竟哪个上司会私下里给曾经下属的小说打赏几十万?
哪个上司会为了争一个粉丝榜第一,和另一个土豪读者较劲刷黄金盟?
只有喜欢一个人,才会这样做。
林微睁开眼睛,看着后视镜里自己略显苍白的脸。
沈清月要是真喜欢陈默,她林微还有什么胜算?
那个无论家世、外貌、能力都碾压自己的女人。
这让她有些慌了。
手机震动了一下,是陈默发来的消息。
「我这边搞定了,你位置发我?」
林微深吸一口气,用力摇了摇头。
不行,不能这样。
现在什么都还没发生,沈清月喜欢陈默也只是自己的猜测。
万一人家真的只是欣赏他的才华呢?万一那些打赏真的只是读者对作者的支持呢?
万一,陈默根本不会喜欢沈清月呢?
她快速打了几个字发过去。
「南滨路那家新开的法餐,六点半,我等你。」
然后她启动车子,朝着餐厅的方向开去。
路上等红灯时,她看着窗外江城傍晚的车流,突然想起一句话。
幸福就像是一把沙,是你的跑不掉,不是你的留不住。
那就顺其自然吧。
至少现在,陈默还是她的。
陈默骑着新买的机车抵达餐厅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南滨路临江,这家法餐厅有个很漂亮的露台,可以看见江对岸的灯火。
他把机车停在餐厅门口,锁好车,摘掉头盔甩了甩头发,推门走了进去。
服务生引他到露台的座位,林微已经坐在那里了,正托着下巴望着江面发呆。
夕阳的余晖洒在她侧脸上,睫毛在眼睑下投出一小片阴影。
陈默走到她对面坐下,她竟然还没反应过来。
“你一个人发什么呆呢,这么出神。”陈默笑着开口。
林微这才猛地回过神,抬头看见陈默的瞬间,眼睛瞪大了:“你这是……”
眼前的陈默顶着一头咖啡色的头发,在露台暖黄色的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
原本就立体的五官因为这发色显得更加深邃,整个人散发出一种介于文艺青年和街头潮人之间的独特气质。
既不会太乖,也不会太张扬,恰到好处地让人移不开眼。
“怎么样,好看吗?”
陈默笑着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说道:“今天突然心血来潮,就跑去给自己染了个色。
本来以为会像个精神小伙,结果好像还行?”
“还行,挺好看的。”
林微愣了好几秒,才抿嘴笑起来道:“不对,是特别好看,只是我差点没认出来你。”
“不丑就行。”
陈默把菜单推给她,问道:“点菜了吗?”
“还没,等你来。”
林微翻开菜单,却有些心不在焉。
她偷偷抬眼又看了陈默几眼,心里那点焦虑感奇异地淡了一些。
至少现在,坐在她对面的、染着新发型、笑得一脸灿烂的男人,还是她的陈默。
吃饭的过程中,陈默兴致勃勃地跟她讲了今天买机车的经历,又问她提前请假去办什么事。
林微含糊地说处理了点私事,转而问起他小说的近况。
“《凡尘仙族》现在均订破十五万了,稳居畅销榜第一。”
陈默切着盘子里的牛排,随口道:“最近还有两个土豪读者在较劲打赏,一晚上刷了好几个黄金盟,我都怀疑是不是网站找的托了。”
林微叉子不由的顿了顿,试探性的问道:“那你……知道那两个读者是谁吗?”
“不知道。”
陈默摇摇头,说道:“可能是哪个有钱没处花的富豪吧。
不过也好,他们打赏得越狠,我的稿费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