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宝刚回住处,李自成承诺的两百人也送到了,转眼就凑齐四百精锐。底下老兵们看着这半大孩子眼神发亮,直勾勾盯着队伍,心里直发毛,纷纷夹紧腿,暗忖:这小爷莫不是有断袖之癖?
动静很快传到高迎祥耳中,闯王快步赶来,开口便问:“小宝,你这四百人从何而来?”
“回舅舅,李自成大哥给两百,张献忠大哥送两百,外甥也有自己的队伍了!”
高迎祥一看,全是久经战阵的精锐老兵,当场喜不自胜:这孩子天生会收拢人心,还没等自己安排,就先攒下家底!当即大手一挥:“好!舅舅再给你补一百,凑齐五百人,这就是你的亲军,归你直辖,好好带!”
王小宝眼睛瞬间放光,躬身作揖,嘴甜如蜜:“谢舅舅!外甥一定带好这五百弟兄,将来为舅舅横扫天下,开创基业!”那副恭敬机灵的模样,让高迎祥越看越爱。
周围兵卒这才松了口气:原来小爷不是好男色,是要拉队伍!可看着他那瘦小身板,再看看这帮刀口舔血的老兵,心里依旧打鼓:这毛头小子,镇得住吗?
王小宝不管旁人眼光,立刻把五百人召集到空场,清了清嗓子,学着大将口吻发话,声音虽稚嫩,眼神却锐利:“从今往后,咱们就是一家人,只立两条规矩——听令而行,有功必赏,有饭同吃,有祸同当!跟着我,顿顿有粮吃,上阵有银拿,谁敢违令,军法从事!”
话不多,却句句戳中老兵心坎——这年头当兵,图的不就是一口饱饭、一条活路?再加上身后站着闯王,没人敢小觑这位小主子,众人齐齐应声,虽不震天,却已透出服气。
高迎祥站在一旁,嘴角笑意藏不住:这孩子天生将帅之才,比自己年轻时还稳。
远处树影下,李自成看得心里酸溜溜的:自己苦心经营多年,才攒下一点家底,这表弟动动嘴皮子就到手五百精兵,还有舅舅全力撑腰,往后营中风头,怕是要被他抢光。
张献忠得知高迎祥又补了一百人,气得茶碗都端不稳,暗骂王小宝是“薅羊毛小能手”,薅完自己薅李自成,连亲舅舅都不放过。可转念一想,这孩子年纪轻轻就有如此手腕,将来必成大器,不如趁早结个善缘,总比树敌要强。于是压下火气,让人送酒肉到小宝帐中,以示交好。
王小宝来者不拒,收下酒肉,还特意派人回谢:“多谢张大哥惦念,改日必登门拜谢。”气得张献忠又暗骂几句“小滑头”,却也无可奈何。
就这样,年仅十一二岁的王小宝,凭一通空手套白狼的操作,在义军营中凭空攒下五百亲军,成了全营最年轻的头领。众人提起他,不再只是“闯王的外甥”,而是多了一句:“那小子,真有两把刷子。”
当晚,王小宝坐在帐中,抚摸着头顶尚未拆线的伤口,望着外面巡夜的火把,心里暗暗盘算:这五百人虽是精锐,却还未彻底捏合;营中派系林立,李自成嫉妒、张献忠记恨,其他头目也各怀心思,往后步步是坑。
可他眼底没有半分惧色,反倒燃起穿越者的狠劲与机灵。
反正都死过一回,还怕这乱世风雨?
手里有兵,腰杆才硬;心有算计,才能活下去。
这只是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