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的活按新规则继续。一个急改裤腰没有等到衣主,顾兰香原想凭熟人关系先做,沈知夏只让她电话确认具体尺寸和交期,由值班员作见证。冯巧云嫌麻烦,等裤子送回时,衣主却说只要放半寸,不是顾兰香记忆中的一寸。一次电话省掉了一次返工。
电话费两边各出一半——一句没说清,谁都有份。若全算给衣主,她下次可能宁愿不改;若全算组里,经手人也容易随口接活。确认结果写在纸签上,值班员只证明通话内容,不承担尺寸责任。
“碰巧。”冯巧云仍说。
“那就再看六天。”沈知夏不急着赢。
她的七天试工当日结束。六人意见并不一致:顾兰香和刘春梅赞成留用;两人认为手艺合格但记账太慢;冯巧云反对;另一人弃权。按事前标准,件数、返工和收入记录也进入评价。沈知夏七日完成或参与十二件,出现一处针距返修,当日修正;领款与成本均可核。
最终结果是继续试用一个月,而非直接成为负责人。记账轮值、机器使用和外单分开条件写入新约。沈知夏签字时,没有要求把冯巧云的反对删掉。
冯巧云也得到一份副本。她要求第二周结束时比较简化账页的实际耗时,若四项仍拖慢急件便再议。顾兰香同意用工时和错账判断,不把“嫌麻烦”或“新办法先进”直接当结论。
下午她去柳树湾学校终检二十四件童衣。许秀芹与陈嫂完成各自工序,二十四件全部齐,返工三处:陈嫂侧缝错位一处,许秀芹扣眼毛边一处,沈知夏终检漏掉线头一处。三人分别承担返工时间,不互相代背。
厂方验收首轮通过二十二件,两件需调整大号袖口。十日期限尚余一日,沈知夏没有请求照顾,带回当晚重做。
一件放长折位置偏低,卷起后过厚;另一件里层线头未净,可能磨腕。前者是沈知夏纸样定位错误,后者由许秀芹收尾遗漏。两人各自返工,陈嫂不因在同一订单便被平均扣钱。
小满的新蓝外套也终于完成。深浅蓝肩片左右对称,旧口袋拆下缝到衣身,袖口留两道放长折,内侧有她自己缝的名字。私人布、私人机时和用线均记入生活账,不混二十四件厂料。
第二天早上,小满第一次穿新衣去托儿点。她反复确认母亲午前来接,才允许托儿员帮她挂到衣钩。
衣钩旁又加了一块可翻的小木牌。正面写名字,背面画月亮;小满自己翻到正面才表示衣服可以挂上。唐素云不再随手替孩子交换衣钩,其他孩子想看新衣也要先问。这个小办法不是把外套供起来,而是让小满在托儿点也能掌握一项明确动作。
不到一个时辰,托儿点便派人来缝纫组。
小满推倒了同伴。
起因是对方伸手去穿她的新外套,说要看看袖子能不能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