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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中文 > 都市言情 > 地狱尖兵,101空降兵生涯 > 第20章 地址

星期四的下午下了半小时的雨。

不是暴雨,是那种七月午后常有的阵雨,来得快去得也快。雨停之后,空气里多了一层水汽,闷热变成了湿热,从皮肤上一直渗到骨头里。

营房里的人都在做自己的事。有人在写信,有人在打牌,有人在睡觉。枪架上的步枪排成一排,枪口朝上,像一排沉默的观众。

Frank坐在铺位上,面前摊着一张信纸和一个信封。

上次写家信是几周前的事了。那天全连第一次被安排写信,不准写部队番号,不准写驻地位置,不准写训练内容。他写了两行:妈,我到了。一切都好。吃的还行,鸡蛋煎得不错。然后信封上的地址栏是空白的。他不知道寄到哪里。

那封信最后被他放在胸口上睡着了。第二天早上的时候,信纸被汗浸湿了一角,字迹有点模糊。他把信纸折好,塞进了枕头下面的铁皮盒子里。

现在他面前的是一张新的信纸。

他想再写一封信。不是因为有什么要说的,是因为周围的人都在写。马拉基每隔三天就写一封,每封三页以上,有时候写着写着会笑出来,不知道在写什么好笑的事。鲁兹写的信永远只有一行,但那一行每次都不一样,上次是记得喂狗,这次是我的铺位比家里的床舒服,这是真心话。瓜涅瑞揉掉了三张信纸才写出一封不揉的,寄出去之前还把信封舔了三遍。

Frank把铅笔放在信纸上。

他写了一个字:

然后停了。

铅笔尖在纸面上停了大约十秒钟。他看着那个字。一个字。中文的。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写中文的?

他把那个字划掉了。在旁边重新写了一个英文的Mom。

然后又停了。

他想写什么?一切都好,上次已经说过了。训练很累,这是废话。我交了几个朋友,不准确。我每天跑步、擦枪、睡觉,太短了。

他想说的不是这些。他想说的是另一些东西。比如:我在这里。在1942年的佐治亚。在一个叫托科阿的训练营里。我在学怎么当兵。我在学怎么杀人。

但这些话不能写。

他能写什么呢?他能对一个他想不起脸的女人说什么?他能对一个他不知道住在哪里的母亲说什么?

那个暗影在他的意识里动了一下。不是画面,不是声音。是一种空。像一个抽屉被拉开了,里面什么都没有,但抽屉的形状还在。他知道那个抽屉里曾经放过东西。他能感觉到那个东西的轮廓。但东西不在了。

他闭上眼睛,使劲想。

母亲的脸。他试图抓住一个轮廓。头发是黑的,这一点他知道。手上有茧,这一点他也知道。走路的时候左脚比右脚重一点,这一点他也能感觉到。但把这些碎片拼在一起的时候,它们不能组成一张脸。像拼图缺了中间那块最关键的部分。

他睁开眼睛。

信纸上还是只有一个M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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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写什么?

声音从右边传来。Frank转头,马拉基坐在隔壁的铺位上,手里也拿着一封信。他那封已经写了两页了,字迹密密麻麻的,像蚂蚁排着队走。

家信。Frank说。

写了多少了?马拉基凑过来看了一眼。他看到了信纸上孤零零的一个Mom,和旁边被划掉的那个中文字。

就这些?马拉基说。

马拉基没有追问。他把自己的信纸折起来,塞进信封里,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口香糖,抽出一片递给Frank。

写不出来的时候嚼口香糖。他说。脑子会转得快一点。

Frank接过来,没有嚼,放在了膝盖上。

你家里人多吗?马拉基问。他的语气很随意,不像在打听隐私,更像在找话题聊天。

不多。Frank说。

我家有六个。马拉基说。他伸出六根手指,像是怕Frank没听清。四个姐姐,一个弟弟。我妈说我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不许我来当兵。我说妈,空降兵每个月多五十块津贴。她就同意了。

他说完自己笑了。

你妈呢?马拉基问。她怎么说?

Frank看着信纸上的Mom。

她不知道。他说。

不知道你当兵了?

不知道我在哪里。

马拉基看了他一眼。他嚼口香糖的动作慢了一点。他没有问为什么,也没有说那你怎么不告诉她。他只是看了Frank一眼,然后点了一下头。

那你更得写了。马拉基说。他的语气比刚才轻了一点,像怕碰到什么不该碰的东西。就算不知道寄到哪里,也得写。写下来就是你跟她说了。不管她收不收得到。

Frank没有回答。

马拉基从自己的信封上撕下一角空白的纸,递给Frank。

你要是不想写长的,就写短的。他说。我妈说了,只要知道儿子还活着,哪怕一张纸上就写一个字,她也高兴。

Frank接过那张纸。纸的边缘被撕得不太齐,有一个小角翘着。

谢了。他说。

马拉基笑了一下,转身回去继续写他的信。写了几行,他又停下来,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什么,然后笑出了声。他笑的时候肩膀会抖,很轻的那种抖,像在偷偷笑,不想让太多人知道。

Frank把那张小纸片放在膝盖上,和口香糖并排。

他看着它看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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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之后,Frank去了营区西边的水塔。

水塔是营区最高的建筑,铁架子支撑着一个巨大的圆柱形水箱,锈迹斑斑的。铁架子下面有一圈阴影,可以坐人。大部分人不会来这里,因为没有灯,而且离营房远,晚上走过去要经过一片黑漆漆的松树林。

Frank坐在铁架子下面,背靠着水泥底座。

天还没完全黑,但已经暗了。西边的天空剩下最后一条橘红色的线,像一道伤口。星星开始出来了,先是最亮的那几颗,然后越来越多,密密麻麻地铺在头顶上。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马拉基给他的那张小纸片和铅笔。

纸片很白,在暮色里几乎发着光。他在纸片上写了一行字。

妈,我还活着。在佐治亚。很好。

他看着这行字。字迹很轻,铅笔的力度控制得恰到好处,不会太重戳破纸,也不会太轻看不清。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学会了这么精确地控制铅笔的力度。

然后他在纸片的背面又写了一行。

我不记得地址了。

他写这行字的时候,手没有停顿。铅笔在纸面上走得很流畅,像在写一件他早就知道的事实。不是我想不起来了我不记得了。这两个表述之间的区别,他分得很清楚。

想不起来意味着东西还在脑子里,只是暂时找不到。不记得了意味着东西曾经在,但现在没了。

他不记得母亲的地址。不记得家里的门牌号。不记得唐人街的那条街叫什么名字。他能感觉到那些信息曾经存在的痕迹,像墙上被撕掉的海报留下的胶水印。胶水印还在,但海报没了。

他把纸片折好,放进口袋里。铁皮盒子在营房的枕头下面,回去了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