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处理意见只有不到一页。
沙瑞金却让办公厅改了四遍。
第一版写“鉴于侯亮平同志违规采取拘传措施”,田国富认为定性过早,建议改成“办案程序存在争议”。李达康不同意,指出不批准、无代行权和自行签字都是已经确认的事实,不是尚待讨论的争议。
第二版改成“未经有权批准采取拘传措施”。这句话保留下来。
后面三项措施逐项列明:内部复核期间暂停代理反贪局长职务;暂停专项工作的直接指挥权;正式任命议程暂缓。
高育良要求再加两句:侯亮平干部身份保留,欧阳菁收卡、长期未报告及相关银行业务继续由有权部门调查。
这两句同时保护了人,也堵住了任何人把停职说成替欧阳菁结案。
田国富最后还在争:“不能把指挥权一刀切断。至少让他继续跟进线索、协调工作,专项办案不能直接停摆。”
季昌明说:“他眼下正处在复核范围之内,再让他对接承办人员、梳理材料,口径很容易混乱。先彻底暂停,等复核结束再恢复。”
“这就是变相把人架空晾着。”
“只是暂停职权,没有调离岗位。”
沙瑞金没有让两人继续争执:“就按现有文本定稿,举手表决。”
三项措施分别进行意见确认。
第一项,多数同意。
第二项,多数同意。
第三项,没有人主张在复核未结束时继续推进正式任命。
沙瑞金坐在主位,亲眼看着自己支持的代理负责人失去职务和指挥权。他保住了“内部复核期间”的限定,也保住了干部身份,却无法把结果再解释成一次普通提醒。
“行动组现场没有扩大措施,这一点明确写入文件。”沙瑞金作最后归纳,“决策环节与现场执行分开界定、分别处置。省检察院回去立刻补齐制度漏洞,尽快明确专项授权的权责边界。”
李达康问:“三项临时措施何时正式生效?”
“会议结束后即刻按程序下发通知。”
“书面决定必须今日下达。”
沙瑞金看了他一眼:“今日下达。”
常委会散会时,窗外已经黑了。
田国富收起材料,低声对沙瑞金说:“北京那边大概率会过问。侯亮平刚到汉东就遭遇停职,钟家那边不会毫无动静。”
“严格依照会议决议执行即可。”
“后续对外口径怎么统一?”
“事实清晰、无从辩驳。对外只讲三点:临时复核核查、干部岗位保留、涉案案件持续推进。”
沙瑞金拿起笔,在最终意见上签字。他能替侯亮平保留的只剩动机和未来,决定现在职务的却全是侯亮平自己留下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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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刻,高小琴在山水集团签发了一份正式拒绝函。
赵瑞龙仍未提交项目方案,却通过旧合作公司发来一页“恢复南湖联合开发意向”。文件只写山水集团提供融资和项目主体,赵方负责协调资源,没有明确出资比例、收益分配和责任承担。
公司几名老经理看到赵方名称,仍然有些犹豫。
“赵总过去确实给过不少资源扶持。眼下汉东局势有变,我们直接回绝,会不会太过强硬?”
“哪方面的局势变化?”高小琴问。
“侯亮平的调查遇阻,李达康、高育良两位领导态度也不明朗……”
“常委会结果尚未对外公示,这些风声是谁传出来的?”
会议室里没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