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子卿顺着女友所指的方向看去,舞台上陆陆续续有人抱着吉他等上台,好像要开演唱会。
但舞台前面的座位已经被人占领,女友惆怅地叹气:“我们来晚了。”
“跟我来。”凤子卿嘴角自信地勾了勾,牵着女友一直走到前排的席位,选了两个有人的位置,从真皮钱夹里拿出一沓钱,递过去,面带真诚的微笑:“刚交的女友要占前排看表演,哥们,让一让?”
俩人看了看递过来的那沓钱,毫无怨言地起身离开。
落座后,女友抱着凤子卿的手臂小声问:“子卿哥哥,这会不会太让你破费了。”
“没事,老子有钱。”凤子卿下巴一仰,鼻孔朝天,底气与傲气横飞。
“哇”女友感动得双手合十,崇拜地望着凤子卿:“子卿哥哥,你真的好帅呀。”
凤子卿颇受用,刚想亲亲女友讨个奖励,舞台的灯光一暗,四周安静下来,表演开始了。
劲爆的摇滚音乐声起,聚光灯打在一个身形修长的青年身上,青年上身穿着前面衣角过长的白色衬衫,下身是一条紧身牛仔裤,脚下踩着一双铆钉短靴,配以叮叮当当的金属配饰,足足是一个摇滚青年的打扮。
青年身姿柔软,刚一出场就轻柔柔地朝观众席抛了个飞吻,琉璃色的眼眸揉进灯光,勾心摄魂。
“哇!好漂亮啊!”女友被那青年一个飞吻迷得七晕八素,忍不住摇晃着凤子卿的手臂,“子卿哥哥,你看他!你看他!”
凤子卿脸上的震惊已经无法用语言形容,他认识台上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