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原主在赵家待了两年,长到了八岁。被秦家人找到,合了生辰八字以后,说她命中带福,是秦家少爷命中的贵人,要把她买过去做冲喜新娘。
赵母狮子大开口,要了五百大洋,秦家人虽然不虞,却还是大大方方的付了钱,一番吹吹打打,把年仅八岁的原主迎进了门。
秦家共有两位少爷,患病的那个是长子,名唤秦博轩,年方十三,比原主足足大了五岁。秦博轩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名唤秦仲染,与原主同岁。冲喜时,因为秦博轩病得太重,便是由秦仲染代替他迎的亲。
上一世,原主乖乖地嫁到了这里,秦博轩当晚病情就有好转,也因此,秦家人对原主的印象都不错,认为她是大少爷的福星,上上下下对她也算恭敬,秦母还为她选了一个小丫鬟,名唤巧儿。
秦家是书香门第,秦博轩早年读的也是四书五经,是个温柔又和煦的儒雅公子。秦仲染则不然,他读的是新式学堂,为人激进热情。两人对原主都十分喜爱。
秦博轩认定了这个小妻子,一心等她长大,处处呵护有加,却不知与她同龄的的弟弟对她也起了心思。
原主一直战战兢兢地在秦家生活着,哪怕他们对她再好,她也没有忘记,自己是个外人。她是个早慧的孩子,四岁之前的事情,她其实有记忆。
于是,她也清楚的知道,自己出身于秦仲染所鄙弃憎恶的“封建主义”的捍卫者皇室!每当他情绪激愤地说着什么打到“封建主义”之时,她在怀念着她的家,她死在战火中的阿玛和额娘……
所以,比起秦仲染,她更喜欢温文尔雅的秦博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