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分钟,只剩下最后一分钟了,还没有见到被告辩方律师请来的那位杨师傅,将意味着法庭上好的事态开始转向原告方了。
审判长见时间一到,宣布道:“由于被告方请来的技术人员杨师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法庭上,给本次车祸事故的起因做一次现场技术机器模拟试验演示,本庭宣布,以弃权处理,维持由警方在清理现场时在勘察报告书上提供的未做最后的定性为准。”
然而,被告方三个人的几双眼睛还一直张望着那张进来的门口,渴求那杨师傅能马上出现在法庭上,就是在这个时刻闯进来,已没有了法律的效率了,因为审判长已经宣告超过了有效的时间,如此下来,公堂上的氛围,开始偏向李阔他们这方了。
审判长将眼光转向被告方席,问道“下面,请被告方向本法庭,针对原告方向贵公司索要不少于200万人民币车投保险的赔偿,将做何解答?”
被告辩方律师还是那句坚持到底的话:“回法官大人,由于这起车祸事故,警方对出事车辆的起因未做最后的定性之前,保险公司只能按照投保人当时签下的相关涉及事项或者合同上的相关条款,只能受理一部分相应的理赔。”
“两条人命,必定是因车祸而起,关于死难者的安葬和死者家属的善后处理及涉及其它的费用,既然我委托人的小车是投了保的,那么作为保险公司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周星亮语气重重的说着。
“当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下了合同以后,合同上相关的条款和承诺,是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的。在没有对这起出事车辆做出分清各自责任之前,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所有相关的理赔事项的。”被告辩方律师似乎坚定的说。
咬着这一点不放手,原被告双方便处于僵着的状态。法庭上的几个法官,就眼前的这个局面,又进入了一番私下的商榷。
审判长再又一次的敲响了他那代表权力的法槌,高声的道:“既然原被双方,就出事车辆在未做出最后分清责任之前,相应的保险公司不能履行投保人提出的所有理赔,已进入了互不相让的相持阶段。刚才我们几个法官,就目前的情况进行了一番分析和商量,关于给出事车辆将作怎样的一个定性之时,请出原告方车主,在法庭上向本法庭陈述一下,在小车出事故之时,回忆一下当时的情形状况,我们可以从驾驶司机口中了解到的某个细节,以此作为依据,求得对这起车祸将作怎样的一个最后定性来。”
周星亮一听着急了,赶忙站立起来,推脱道:“法官大人,由于我的委托人,在出事的当时,受到了急剧的震动,脑震荡很严重,到现在还没有全部恢复记忆,他将要做的一番陈述,只怕会闹出一些叫人哭笑不得的胡说八道来。”
被告辩方律师见原告方律师对法官的请求表示推诿,知道反击的机会来了,赶急着立起身子,道:“反对原告方这一推诿之词,虽然从目击者口里得到一些了解,但都是模棱两可,出事车辆当时到底发生了怎样的一些不妙的情形状况,只有驾车司机最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