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镇并不大,转来转去就那几条街道,叶晶从小在这里长大,也算是这里的熟客,而且她本身就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神婆,所以路过好几家店铺的时候,里面的老板都在跟叶晶打招呼。
叶晶在这里,就像是名人一样的存在。
拐过一个弯角,前方出现了一个小饭馆,这大概是集镇上唯一的一家饭馆。
叶晶跟我们介绍说,别看这家饭馆内饰简陋,但是里面菜品的味道那可是一流水准。听说老板是以前清朝御膳房大厨的传人,清王朝覆灭以后,御膳房大厨回到故乡,开了间小饭馆维持生计。后来店里的伙计继承了大厨的衣钵,于是厨艺便一代代传承下来。
这家饭馆确实人气爆棚,这还没到正午吃饭时间,饭馆里早已是人山人海,喧闹不已,里面都已经坐不下了,外面的人还在不断往里挤,店里的伙计不得不出来维持秩序,让食客在外面排队等候。
不过叶晶的面子确实够大,店里的伙计看见叶晶,径直微笑着把我们迎了进去,还给我们腾出一个单间。
“叶姑娘今天吃点啥?”伙计笑眯眯地问,听这口吻,叶晶也是经常来这里的熟客。
叶晶说:“今天我有两个朋友,给我添两个拿手的硬菜,其他的照旧吧!”
“好咧!今天正好有新鲜的穿山甲,我让厨房给你弄一只!”伙计擦了擦桌子,把抹布往肩上一搭,躬身退了出去。
叶晶又喊了一句:“酒!上等的米酒,给我来一坛!”
也许是受到特殊关照,虽然我们后面才进来,但是我们的菜肴很快就流水一样端了上来,铺满了一整张桌子。
桌子中央有个大盘子,盘子里卧着一只穿山甲。
里面的肉都已经切成块烧好了,只剩下穿山甲的外壳卧在中间起个装饰效果。
整道菜霸气十足,散发着浓郁的香味,一看就是皇家御厨传下来的菜品。
“整这么丰盛?”我拿着筷子,看得眼花缭乱,一时间有些无从下手。
“你们帮我出了口恶气,本姑娘心头爽啊!哈哈哈,来,喝酒喝酒!”叶晶举起酒杯,一脸豪爽的模样。
我喝了口米酒,入口清冽,回口甘甜,叶晶说这是老板自己用山泉酿造的米酒,酒香味特别纯。
我放下酒杯,忍不住笑道:“我现在很想知道,那个海绵宝宝是不是已经醒了?”
叶晶给我倒上酒,嘻嘻笑着说:“那些家属回头再来义庄,看见那个王八犊子被绑在棺材上面,哈哈,那表情肯定就像吃了屎一样难看!”
满桌的佳肴让我们食指大动,我们一边喝酒吃饭,一边聊天,气氛非常愉快,就连阿木也时不时地露出笑容,用阿木的话来说:“少爷,你最近有点顽皮!”
我顽皮?!
我扭头看向叶晶,这个长相精美的女人,此时正在谈笑风生。
我心中暗想,我的顽皮都是被叶晶传染的吧!
虽然跟叶晶相处时间只有短短一天多,但是却像交往多年的老友,也许在骨子里面,我和叶晶都属于同一类人。只有同一类人,才能互相吸引。
“哎,喝酒啊,你光顾着看我吗?”叶晶转过头,发现我在看她。
叶晶喝了酒以后,脸颊红扑扑的,更添迷人春色。
我赶紧搪塞道:“没有,我哪有看你,刚刚一只苍蝇飞过去了!”
这顿饭把我们撑得圆滚滚的,就像球一样滚出饭馆。
我咬着牙签,让阿木给猪头打了个电话,让猪头按照鸡毛信上的地址前来跟我们汇合。
挂断电话,我问阿木:“猪头怎么说?”
阿木说:“他说三天之内赶过来!”
我皱眉道:“三天?!那老小子在磨蹭什么呢?”
阿木说:“我刚才也问了他,他说这两天有个大老板要看货,临走前他准备做笔大生意!”
我知道猪头做生意的热情,他说在谈生意,我现在哪怕用九头牛都把他拉不过来。
我叹了口气,有些无奈地说:“三天就三天吧!”
我问叶晶去她家还有多久,叶晶指着前面的一座山头说:“翻过这座山头就到了!”
我们现在也没地儿可去,只有先回叶晶家里,等着猪头前来汇合。
午后的集镇已经安静下来,赶集的人走得七七八八。
叶晶突然走得飞快,在集镇里七拐八绕的。
我的肚子圆滚滚的,在后面跟得很辛苦:“我说大姐,能不能走慢一点?你急着回去睡午觉吗?”
叶晶压低声音说:“之前跟踪我的人,又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