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山上,唐兵孑然而立,死兔子站在他的肩膀上,星仔和牛魔王陪伴左右,大力大壮和五大带刀侍卫环绕一旁。
唐兵依旧是穿着他的黑色麻布衣服,腰间悬着秋水剑,身背白玉蛇骨弓身体一边是一个箭囊。至于他的宝贝ak,此刻正躺在牛魔王的背篓里面睡觉。
唐兵的装扮,间于原始人和现代人之间,因为他在自己的小腿上用兽皮替代了绑腿,赤脚代替了作战靴,已经很长的头发被一条皮带子围着额头束住在脑后打了结,多余的就垂在了肩上。
其实到了唐兵这样的身体强度,作战靴的那点防御力还真比不上赤脚来得强。自由惯了的双脚,再也不愿意受作战靴的束缚。
手里面没东西拿着,唐兵始终有些不自在,所以他的手里面多了一个用十级剑齿虎的剑齿做的权杖。这颗牙齿是唐兵在路上捡到的,一米来长,非常坚硬和锋利。
唐兵把这颗剑齿随意的装扮了一些木头上去,拿在手里面把玩正好。
大力大壮他们的装扮也差不多,都是黑色的坎肩四角裤,陨铁或者兽皮的护腕,再加上刀盾等武器或拿在手里,或悬在身上,已经跟原始人有很大的区别了。
只不过,此刻,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远处蟒湖的方向。
虽然隔着几公里的距离,有些远了,但是也正是因为远了才看得更加的清楚。
正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而恰好,此刻众人正处在“旁观者清”的位置。
看到远处湖面上方不断翻动的云层,还有云层中时隐时现的闪电,再迎面感受一下湿润的湖风,唐兵喃喃自语。
“劫云……”
这个曾经在众多修真当中都出现过的主要道具,今天终于被他看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