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师算是实用主义者,对于知识生冷不忌,但在对恶魔的定义上,她越来越觉得教会说的有道理。
玛雅觉得是时候离开了,静心照顾的难民死了一堆,活着的只想把她送上火刑架。而那帮白皮精灵明明目睹的暴行,却选择了冷眼旁观。她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帮助精灵治愈星辰咏者,以及参与了对嫌疑人的拷问。
这片土地从她踏进来的第一分钟开始,对她除了敌意再也没有别的反馈。玛雅累了,她虽然早已丢掉了黑暗精灵贵族的做派,但她依然保持着极强的自尊。
既然这些家伙不接受自己,玛雅也没找到哪怕一个精灵打算皈依大地之母的信仰,她便准备打道回府,至少在都城,人们会尊敬的称呼她为“大修女”。
对权力的崇拜刻进了黑暗精灵的骨髓,内心的好与坏,对这都不影响。
玛雅把自己的决定告诉了骑士和诗人,克劳斯举双手赞成,雇佣骑士早就厌倦了永恒森林。这里的生活恬静,悠闲,与世无争,一成不变到了令他绝望的地步。而一旦闲下来,死去的妻子和女儿变回找上门,每天晚上都坐在克劳斯的床头,问骑士什么时候才来陪她们。
克劳斯试过练剑,毕竟同为武人,他很快跟门口站岗的精灵卫兵拉上了关系。人类和精灵对彼此的战技都很好奇,忍不住以武会友,然而经过几次比试之后,克劳斯发现精灵都是些输不起的自大狂。
从那以后骑士只剩下一个工作,修女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像个合格的保镖。玛雅当然雇不起这么贵的保镖,桑切斯的开销都是大诗人丹德里安负责。
玛雅没指望大诗人同意的,黑暗精灵已经想好了说辞,如果丹德里安不走,她就自行回国。公主的小部队就驻扎在边境,教会骑士团的前锋也在,玛雅相信自己会在那里找到合适的岗位。她简直是迫不及待要回到人类身边,短命鬼接受了她,并且把她当做自己人。
“我和克劳斯施罗德先生很荣幸护送大修女回到帝国。”丹德里安说得郑重其事,还脱下用白羽毛装饰的宽檐帽,对着玛雅鞠了一躬。
她本来预期一场告别,却没想到反而为自己争取到两位绅士同行。玛雅是位体面的修女,在此之前是纳夏斯巴农家族的长女,无论哪个角色,她都不太了解什么叫做“花花公子”或者更直接一点说“色狼”。
克劳斯看着丹德里安,眼神很是意味深长。大诗人不尴不尬的干笑了几声,问修女什么时候出发,最好快一点,因为天黑后在森林里旅行可不安全。言下之意,越快越好,最好立刻就走。
雇佣骑士深吸了一口气,两手叉腰摇了摇头。他很了解自己的雇主,这般急于脱身,后面多半有个受害的纯情少女。
克劳斯看着丹德里安,眼神很是意味深长。大诗人不尴不尬的干笑了几声,问修女什么时候出发,最好快一点,因为天黑后在森林里旅行可不安全。言下之意,越快越好,最好立刻就走。
雇佣骑士深吸了一口气,两手叉腰摇了摇头。他很了解自己的雇主,这般急于脱身,后面多半有个受害的纯情少女。
克劳斯看着丹德里安,眼神很是意味深长。大诗人不尴不尬的干笑了几声,问修女什么时候出发,最好快一点,因为天黑后在森林里旅行可不安全。言下之意,越快越好,最好立刻就走。
雇佣骑士深吸了一口气,两手叉腰摇了摇头。他很了解自己的雇主,这般急于脱身,后面多半有个受害的纯情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