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只还不够吃啊。”
“哎呀!”老猎人急得一跺脚,“怎么回事你?你怎么不把他们全都打死了?”
“全都打死了怎么能行?”
“那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吃人的。”
“你看,不懂了吧,”高升像老师给学生补习功课一样说道:“狼是食物链的一环,他专门吃一些弱小的动物,比如说羊群里面最笨的一只就会被它吃掉,厉害的都会生存下来,他帮助羊群淘汰弱者,让他们的基因更加优秀,没有狼的话,兔子就会无限繁殖……”
老猎人完全没听懂高升的话,根本就不知道他叽里呱啦的在那说什么,他的眼睛里只有猎枪和另外的两只狼。
抄起猎枪,快速的向院子里冲出去,砰砰两声枪响之后,高升从屋子里面出来了,不用问,肯定没打中。
狼是一种极其凶残,且非常聪明的动物,不管在什么时刻,他们都舍得丢下同伴儿,独自逃生。
“小伙子,你太心慈手软了。”
高升撇撇嘴,对于这种说法不置可否。
老猎人快步跑到黑暗处,快速找到那只被高升打死的狼,惊呼道:“哇,枪法这么好!”
“那是当然。”
高升自豪的笑着说道,然后就看见老猎人把只狼扛在了肩头上,兴高采烈的回来了,拖到了屋子里点燃蜡烛,借着烛光一看,真是好枪法。
老猎人的妻子也看见了,表扬道:“你打的可真准,从左眼睛打进去,子弹在脑子里炸开,炸死了,狼皮却没事。”
“小意思啦,赶紧扒狼皮吧。”
“对,现在就得扒皮。”
“真是不得了哇,前几天也有一个人,也用你这种方式打死了一只狼,狼皮还在屋子里面挂着呢,小伙子来,跟我进来看看。”
“呦,谁呀?枪法这么准?”
高升跟着猎人妻子进了他们居住的屋子,一进门,高升就看见挂在墙壁上的那张野狼皮。
“人呢?我想跟他比试比试枪法。”高升随口说道。
“人走了,早就走了,都好几天了,如果你们俩要是遇到一起的话,还真不一定谁厉害,那个人肩头有伤,当时也来了三只,要不是他肩头的伤,另外两只狼也逃不走。”
肩头有伤?
高升回忆了一下,阿布沙的肩头就有伤。
对于阿布沙的问题,高升无时无刻不在思考,但凡有一点线索,但凡和阿布沙的特征有点接近,他总是忍不住联想。
“肩头有伤,那他还有什么特征啊?长什么样儿?”
“长什么样?我根本没见到。”猎人妻子抚摸着狼皮,回答说道:“他这人说他有一种什么病?哎呀,没记住,反正整天戴着口罩和帽子。”
听见“口罩”两个字,高升的心
就已经狂跳了。失踪了这么久了阿布沙,终于重现人间,太意外了,怎么也想不到,居然会在这里得知他的线索。
“他人呢?”
一听这个急切的声音,猎人妻子冷静了下来,摇摇头,“不知道。”
高升明白了,山里的猎人都有一个习惯,是不会轻易暴露其他人行踪的,这里是边境线,经常有两国的坏人在这里游走,有向东的,有向西逃的。
而居住在山里的猎人,秉持着一个原则,那就是不出卖任何人的行踪。
——内容来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