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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大诺克萨斯!

既然汝等唯我是从,我凌云比让尔等兴家立业,扬名青史!

剩下的事情,诸如将他们分成不同的地域和组织等等,这些杂事凌云就都交给了墨云,这方面也正是他所擅长的。

若是说凌云难得有认真的时候,那么就是现在了。

自己的背后不仅有了楚冰寒,还有墨云墨羽,以及背后的成千上万的兄弟!

他们虽然出身卑微、贫贱,但他们有一颗赤城、热忱之心!

凌云不是冷血之人,投靠了自己,势必要有他们的好处,而凌云送给他们的第一件礼物,就是自己辛辛苦苦研究出来的玄气阵兵器!

虽然这种兵器极其难以制作,但是凌云已经暗中吩咐墨云,除了从关外私下贩售了不少优质武器以外,还让他从这一万人中挑选出了一个百人团,负责组织和领导这些人。

而百人团的每个人,凌云都会给他们分发一把自己亲手做的玄气阵兵器。

“少爷,人我已经吩咐好了,不知道您准备给他们起一个什么样的名字?”

大型的团体往往都是要有一个恰如其分的名字,而这个名字……

凌云的眼神望向远方,他想起了上一世他度过的每一个愉快的夜晚:

“就叫,诺克萨斯!”

微微错愕,墨云低声的呢喃道:

“诺克萨斯……”

虽然不知道凌云为什么起了一个这样拗口的名字,墨云反而觉得“丐帮”更适合这些家伙。

“好的少爷,我立刻执行下去。”

三个时辰以后,墨云的拟定便做了出来。

诺克萨斯琼州分部,人数一万两千人,每一百人为一个小队,负责琼州指定的一个区域,一个小队推选一名队长,一共一百二十人,是称“百人团”。

百人团成员拥有凌云亲手制作玄兵一把,每月月银五百两,闲时分管各部,战时集中到一起,效忠凌云。

“这些都是你做的?”

凌云通篇看完,这种规划颇有条理,能够将原本是一盘散沙的他们组成一个进退有序的组织,没想到,墨云竟然还有这样的才能。

“回少爷,这是小人和他们一起制订的。”

墨云十分聪明的没有贪功,他知道,少爷的眼睛雪亮的很。

“很好,再加上一条,每家每户每月分发粮米若干,布料若干,若是没有成家的,看上了哪家的姑娘,列出名单,改日老子有空了,亲自带他们去抢。”

凌云合上了那本策划,淡定的道。

墨云:“……”

“少爷,恐怕……这样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被我诺克萨斯看中,那是他们的福分,以后这琼州,姓诺克了。”

嗯,虽然好像诺克萨斯并没有姓氏,不过无所谓了,凌云的目标就是让这个世界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上一世过得窝囊,这一世老子要将场子找回来!

于是,一时之间,大诺克萨斯的名声充满了整个琼州,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只要你大吼一声,“大诺克萨斯”,我们就是好朋友!

不管你有什么危难之事,只要你大吼一声:“大诺克萨斯!”,很快便会有人上门前来将你的问题解决。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了大诺克萨斯的信仰者,在他们眼里,大诺克萨斯就像是救苦救难的菩萨一般。

于是,半个月后,琼州人人口称“诺克萨斯”。

熟人见面打招呼也不再是:“嗨,你吃了么?”

而是:“诺克萨斯万岁!”

但是,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琼州的军营里,士兵们似乎很反感“诺克萨斯”这种称呼,因为他们知道,这是凌云所创,对于凌云所“犯下的罪孽”,他们还是不能够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