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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五十七章 有的没的

我叫蒋三,京兆万年县人,开元四年四月初三出生,之所以我叫这个名字不是因为我在家里排行第三,而是算命的给我取的。根据我的生辰八字他算出来我是周易六十四卦里的第三卦水雷屯,震卦的卦象是雷,“春雷一声惊万物”,震卦代表新生,我爹觉得这是个好兆头,于是就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我们一家是祥国公的部曲,赵太公在虎牢关一战中救了唐太宗一命才有了国公的这个封号。老实说我觉得我跟赵公子没有任何区别,他有的我都有,他没有的我也没有,除了他长得比我高点外我实在看不出他有什么过人之处,可是他却可以对我颐指气使,让我帮他拿这样,让我帮他拿那样,真是气死我了。

直到后来有一次他参加聚会,我和别的奴婢聊天才知道赵家人其实很不错,骁卫将军梁仁裕宠爱一位婢女,他的妻子李氏甚妒而虐,让人绑住婢女,一边勒她的脖子一边用锤子砸其后脑。婢女哀号道:“奴只是个卑贱的人,连自由之身都没有,娘子锁住我的脖子,砸我的脑袋,何必这样的苦毒于我?!”就这样,婢女被残酷的杀死了,死后一个月余,李氏生病,常见婢来找她索命。不仅如此,李氏的头上还生了四处恶疮,恶疮从外往里溃烂,侵入大脑,疼得李氏昼夜哀号,好几个月后才在极度痛苦中死去。

妒妇虐杀婢女好像跟我没什么关系,但是他们后来聊着聊着就说起了权梁山谋反案,李齐损是凤阁侍郎李迥秀的儿子,而李迥秀则是婢女所生,婢女生的孩子照理说该跟我一样,可是他却成了凤阁侍郎,我却一点机会都没有。有人觉得跑到大户人家为奴婢是件好事,可以活得轻松一点,李迥秀的娘也是这么想的,她本来是个良人,却卖身到了李府上做婢女,则天朝时用人不拘一格,他那种人可以科举的。可是到了李齐损这一代就不行了,因为李迥秀迫于女皇威逼娶了阿臧,科举至少要成为贡生,再不然就是到国子监读书,婢生子怎么可能和那些高官显贵还有外国使节成为同学,最后他拜入权楚璧门下成了他的幕僚,再接下来的事情所有人都知道了。

赵公子有侍读,有陪练的部曲,还有专门教音乐的乐工,可是他却从来没有认真学过任何一样东西,祥国公看不见,但是他对公子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后来我就被莫名其妙派到他身边去做事,父亲长吁短叹,娘以泪洗面,我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从别的人只言片语中才知道,我是被“流放”了,赵公子没前途,他年纪虽然在家里最长,可是在千牛卫里他却垫底,程咬金有三板斧半,他的玄孙绰号半斧,赵公子绰号鸡崽儿,斗鸡在长大之前很弱,要靠训练才能成为好斗鸡,偏偏赵岚志常常和齐国公的儿子李思远两个一起玩,那家人也是乱糟糟的,禁军里有唐元功臣和龙武功臣之分,唐元功臣的代表人物就是王毛仲和李守德,龙武卫功臣就是陈玄礼,李茂祥是龙武卫长吏,是陈玄礼幕府里面的人,当年政变的时候齐国公的爵位本来是要给高力士的,最后被高力士“送”给了李茂祥,由此这位陈玄礼曾经的爱将不再被提拔,二十五年前是长吏,二十五年后还是长吏。

跟这么没前途的人混我当然一辈子都别想前途量了,娘一直希望我成为管理马厩的管事,我却想考科举,不论是什么科,只要能考就可行,爹说那我去跟管家学,我偏不,后来爹就开始教我用枪的办法了。

枪和棍除了矛头不一样外其余都一样,爹就用一根木棍教我枪法,枪乃百兵之王,然而我却更想学剑或者弓,因为薛仁贵就是用的弓,当年安市城之战虽然我们输了,可是薛仁贵就是那个时候以火头军的身份创出了名堂,在漫天飞舞的大雪里,他一身白衣,单枪匹马挺身而出,直取高句丽将军首级,并将头悬挂在马鞍上,让高句丽人闻风丧胆,但是爹不教我,还跟我说攻打高句丽是在夏天,根本没有下什么雪,他让我学的是步战枪法,因为那是祖传的,学久了之后我也没了兴趣,可是爹说我既然选了要学就必须坚持,我无聊得快发疯了,由此我开始理解为什么赵岚志不肯认真学的原因了。

和平的日子真的很无聊,说故事的老说平静的生活有一天会被意外打破,赵岚志在外面结识了一个人,一个胡人,准确得说他是个胡汉混血,在长安这种杂种并不少见,主要是胡姬生的,后来绝大多数都经商去了,汉武帝刘彻有个男宠叫韩嫣,他是韩王信的后人,他的母亲也是个胡人,他就跟那个时代大多数人一样欲事伐匈奴,所以先习胡兵,可是他最后却成了刘彻的男宠,无聊到要用金丸打鸟,很多人称呼他是佞幸,我其实蛮同情他的,学了一身文武艺,准备报效国家,可是皇帝却看中了他的色相,汉人喜好男色的这个习惯渐渐流入了宫廷和王府,因此我很厌恶那些人,本来我还以为赵王孙也开始往歪路上走了,可是当我第一次看到那个人的时候就知道,他不是寻常人物。美姿仪只是附属,他不是那种靠脸吃饭的人,他有一双很明亮的眼睛,那双绿眼就像是坟地里的鬼火,又像是清明渠畔的萤火虫。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

他是个美男子,可是却一点都不白,而且他的耳朵上有一颗红豆大小、殷红如血的耳饰,那两种颜色陪在一起,唯有妖艳二字可以形容,可是他的这种妖艳却不像普通的妖艳一样让人生起亵玩之心。他好像有洞悉人心的力量,我自认藏的很深了,可是他头一眼就看出了我想要科举的心,赵公子经常跟我抬头不见低头见,他就没看出来,这位他新认的二哥怎么一下子就看出来了呢?我有点怕他,不然我无法解释自己的心为何会砰砰作响。他让我干一件事,盯梢一个不良人家周围的状况,我不是很想执行,因为盯梢是非常无聊的事,但是赵公子对我起疑心了,这些奴隶主特别怕奴婢造反,我怕惹上不必要的麻烦,就只好答应了。

陈彪家附近有一间邸店,这家店是一位朝廷命官开的,钱人人都喜欢,虽然王法说了五品官员和家属不能从商,不过阳奉阴违者多了,我就住在那里观察他家的情况。

除了一个女儿外陈彪没什么亲人了,他年轻的时候吃醉了酒,好勇斗狠杀伤了人,对方虽然没死不过陈彪罪责难逃,为了赎罪他家里的产业基本上都卖光了,父母生病又花光了钱,他媳妇就浣衣补贴家用,后来有一天她去河边洗衣服的时候掉到河里淹死了,他的父母无人照顾又相继离世,最后家里就变成这样了。他只有一个独生女儿陈小莲,原本他们是住在一个大杂院里,后来周围的豪宅扩建,大多数邻居都被恶仆给赶走了,然后那些有钱人眼中的“破房子”就被拆掉了,陈彪家的房子是祖产,家里破落后就租给别人住贴补家用,没租客之后陈小莲也就只好自己去帮工了。

她没有就近去那些富豪的家里,而是去了北城的米店舂米,这是我最欣赏她的地方,每次他家隔壁这个大院里一响起笛声,我就知道那个别宅妇和家僮又要开始幽会了。

曾经有一个婆婆,她的儿子死了,为了避免她儿媳作出伤风败俗的事辱了家风,她就把儿媳卖到了娼馆里去。

乡下人觉得城里人怎么这么奇怪,把儿媳卖到娼馆里难道就不是辱了门风吗?世风日下,寡妇偷情已经是半公开的了秘密了,甚至不是寡妇的贵妇人一样偷,要不然关中人骂人不用“日你娘”反而要用“贼你妈”呢,她不去偷不代表她不想偷,她要是有机会偷就一定会偷,隔壁那娘们就是这样的,开元二十二年张守珪来长安献捷的时候我见他,高大威武,仪表堂堂,听说他年轻的时候就偷过主家的小妾。她不去那富贵的蛇鼠窝也是好事,每天她都要很早起来给她爹做好饭,等晨鼓响过之后步行去北城,她爹回家的时间是不固定的,有案子的时候两三天见不着人,没案子的时候在家里倒头就睡,要换成普通人家的闺女早就哭开了,或者舍下爹去奔锦绣前程去了,陈小莲却很乖巧懂事,儿子是上辈子的债主,女儿是上辈子的情人,贴心小棉袄虽然长得不怎么好看,可是她很踏实,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水缸里永远都有水,窗户破洞了,她就用不知道哪儿找来的黄历补上。周围的邻居虽然差不多都搬走了,还有个老大婶经常到她家玩,米店的老板知道她住的远会让她提前走,下午两个人就在正房做女红,她用红纸剪了窗花贴在了上面,就跟布置新房一样。

其实缝补衣服也一样可以挣钱,我一直不知道她为啥会坚持去北城干活,在好奇心驱使下我跟踪了她。

米店老板是个中年人,长得有点虚胖,不过为人很和气,他的店开在街坊里,赚的都是回头客的钱,还兼营着卖蔬果的生意,老板娘信佛,有时会捐点米粮到西明寺,有一个待字闺中的女儿,还有一个在洛阳读书的儿子,再有就是一个常年给他们送货的农民,那小子长得一般,身体壮实,每次都特别殷勤得把粮食送到舂米的地方,然后跟小莲聊天。

聊什么聊啊,就是他们那乡下那些所谓新鲜事,每次小莲都会被他逗得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