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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神人李嗣的冒险生活

“肯定是萨鲁那个狗畜生。”李嗣揉了揉鼻子,骑着刚弄来的马在公路上奔驰。

风迎面吹来,带着麦田和远处葡萄园的气味。

帝国虽然说是腐朽不堪,临近崩溃。

不过你若是生活在这个地方,其实是看不大出来的。

道路宽阔平整,足够四辆马车并行。

每隔十里就有一座驿站,提供换马,食宿和基础维修。

路旁每隔百步立着石制里程碑,上面的屏幕显示着下一个城镇的距离和当前行省总督的名字。

李嗣瞥了一眼:“至弗拉维乌斯,15里。总督:盖乌斯·尤利乌斯·德鲁苏斯。”

名字很长,典型的塞尼亚贵族做派。

农田从道路两侧延伸出去,风一吹过,麦浪随之起伏。

更远处能看到葡萄园,藤架一排排列在那儿。

农舍散布田间,红瓦屋顶。有人在田里干活,穿着亚麻衣服,动作不紧不慢。

能吃饱,能穿暖,生活还算富裕。

至少在这片帝国经营已久的核心区域是这样。

而且,上升通道也没关闭……好吧,比值王朝盛世肯定是差了很多,但至少还开着。

原型是罗马的塞尼亚帝国在这方面其实也算是不错的了,从古至今平民出身,出将入相的人如过江之鲫。

就算是底层屁民出身的皇帝都数不胜数。

数十万年来,无数王朝更迭,但塞尼亚帝国始终都是这个名字,一直都没变过。

从某种程度来说,帝国,或者说它的原型罗马,就是李嗣老家的古神州。

换朝换代但不改名的古神州。

但很可惜,老家那边的罗马不是耐杀王,最后还是完蛋了。

而这边的塞尼亚就不一样,塞尼亚帝国那是真的究极耐杀王,超长待机几十万年了都。

这个西方画风世界,人类最古老文明,最古老国家的含金量。

所以,因为帝国还没完蛋,自然也就没人挂着帝国的名头,说自己是塞尼亚正统。

他现在已经进入到了帝国内陆,或者说塞尼亚地区。

这里是帝国主体民族塞尼亚人的区域,是帝国最富庶繁华的地方。

进到这儿,空气里的味道都变得不大一样,少了边境地区的粗粝和紧张,变得慵懒和甜腻。

这种感觉…不怎么好形容。

前面几天招募到的临时队友已经被他解散,尽管她们非常不舍。

不过李嗣在安慰人这方面向来擅长,一番安慰之后她们还是恋恋不舍地和李嗣分别了。

至于是什么安慰……额,这个不重要。

薇拉和瑟琳也都回到了部落去,她们自然不可能违抗李嗣的命令。不过,李嗣也没忘记安慰她们俩。

现在李嗣独自一人,在巴萨尼亚首都买了匹马,然后独自一人上路。

李嗣不喜欢塞尼亚人,几十年前第一次来内陆时就不喜欢。

他们的鼻子总是翘到天上去,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

什么巴尔萨人是蛮夷,部落民是蛮夷,亚力迦人是蛮夷,海对岸那些城邦人是蛮夷……

非塞尼亚的帝国人不是蛮夷,是二等公民。

就算是李嗣这样的人,在他这么高魅力值的情况下,他也是要被这些正宗帝国人蛐蛐的。

但他们的女人倒是很热情。

李嗣骑过一个小山坡,远处出现了一座小镇的轮廓。

他想起几十年前来内陆时的经历。

那些穿着精致长裙,发型繁复的贵族小姐们,会在某些宴会或者庆典上,一脸兴奋地一边看着他,同时一边歧视他。

毕竟他是东方人的相貌,黑发,深色眼睛,面部轮廓比塞尼亚人柔和些。

在塞尼亚人看来,这显然就是异族特征。

但等不了多久,李嗣就会被这些姑娘们私底下找到,脸上泛着红酒和兴奋带来的红晕。

她们往往会告诉他说:“嘿,可以认识一下吗?”

“你和那些野蛮人还真是不一样呢,倒是和我们这些纯正的帝国人很像,你是混血儿吗?”

“噢!你是兽人!?”

“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兽人,你的眼睛里有星星……”

然后,她们就会跟着李嗣前往他的住处。

随着房门关闭,然后就是…额。

这种口是心非,嘴上歧视,但巴不得把他吸干的反差感,不得不承认承认,还挺有意思的。

但他还是不喜欢帝国人,或者说塞尼亚人就是了。

当然,他没有种族歧视,他只是单纯不喜欢。

马匹小跑着下了山坡,小镇越来越近。

木制牌坊横跨道路,上面刻着小镇名字:弗拉维乌斯。

牌坊旁有个小神龛,供奉着道路之神,前面插着几束蔫掉的野花。

李嗣勒住马,从鞍袋里掏出水袋喝了一口。

喝完,他抹了把嘴,看向远处的小镇。

典型的塞尼亚小镇:中心广场,广场上有喷泉和雕像,四周是市政厅、神庙、市场和酒馆。

房屋多是两层,外墙刷成白色或浅黄色,红色瓦顶。

街道铺着石板,干净,整洁。

此时已经是下午,太阳西斜,把建筑物的影子拉得很长。

广场上有些摊贩正在收摊,几个孩子追着一只猫跑过。

酒馆门口挂着褪色的招牌,上面画着酒杯和麦穗。

李嗣摸了摸下巴,他决定在这里过夜。

他催马向前,马蹄声在石板路上响起。

很快,就有目光投了过来。

李嗣能感觉到那些目光里的内容,好奇,审视,惊艳。

以及塞尼亚人那种带着优越感的打量。

一个独行的冒险者,穿着不像本地人,长得不像本地人。

骑着一匹好马,腰剑挂着长长的兽人剑。

他无视那些视线,径直骑到酒馆门口,翻身下马。

女侍看起来二十出头,亚麻色头发扎成简单的辫子,脸上有几粒雀斑。

她看着李嗣,眼睛微微睁大,手里的抹布掉在桌上。

李嗣把缰绳拴在门前的柱子上,走到她面前。

“有空房吗?”他问。

女侍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

她眨了眨眼,突然脸红起来,慌乱地抓起抹布在已经干净的桌面上又擦了两下。

“有、有的!我们这里有单人间,也有通铺,单人间一天四十五个铜币,早餐免费,晚餐另算…”

她语速很快,眼睛一直没离开李嗣的脸。

“单人间。”李嗣说,“马需要喂水和草料。”

“好的!当然!我马上叫人!”女侍转身朝酒馆里喊,“爸爸!有客人!要单人间!”

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从里面出来,围着沾满油渍的围裙。

他先是看了眼女侍,然后看向李嗣,目光在李嗣的脸上和剑上扫过。

“异族人?”他问,语气不算友好,但也不算敌意。

“兽人。”李嗣纠正。

店主的眉毛挑了一下。“从边境来的?”

“巴萨尼亚。”

“哦。”店主点点头,“单人间一天四十五铜,马料另算,十铜。先付钱。”

李嗣从钱袋里数出一枚银币递过去。

店主将钱揣进围裙口袋,给他找了钱。

“玛丽,带客人去房间。”他对女侍说,然后又看向李嗣,“晚餐有炖菜,面包和香肠,啤酒另算。要吃饭的话提前说。”

说完就转身回了后厨。

叫玛丽的女孩松了口气,对李嗣露出一个腼腆的笑。“请跟我来,客人。”

酒馆内部比外面看起来宽敞。

一楼是大堂,摆着十几张木桌长凳,此刻只有两三桌客人,都是本地农民打扮,端着陶杯喝麦酒。

他们聊着天,抬头看李嗣,眼神里带着好奇。

冒险者很常见,但好看到李嗣这种程度的就太罕见了。

镇子不大,李嗣估摸着用不了多久,关于他的消息就会传遍整个镇子了。

玛丽领着李嗣走上二楼,来到他的房间前。

房间很小,只有一张床、一个柜子和一把椅子,挺干净。

窗户对着后院,能看到马厩的屋顶。

“就是这里了。”玛丽说,站在门口,手捏着围裙边。

“那个,客人如果需要热水,我可以送来。”

“谢谢。”李嗣把行囊扔到床上,“我等下下来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