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指着表格:“一件是陈海,另一件是前任副检察长。陈海经手的这件留有初查意见,银行流水未发现异常,举报人拒不提供声称的账本原件。”
“后续为什么没有跟进督促举报人取证?”
“前后联系过三次,登记记录显示举报人声称材料已遗失。”
“具体是谁跟进对接的?”
“当年的承办人已经调离岗位。”
侯亮平让人把原始电话记录、承办笔录和调动时间全部找来。他不接受“材料丢了”作为一句可以关掉线索的话,也不接受一张签字完整的表就自动代表尽职。
可他翻完原卷后,同样没有找到明显漏洞。陈海签的是“暂不具备立案条件,继续关注关联线索”,不是终结。卷内还有半年后一次补查,结果仍为空。
“这至少能证明,他早就知晓丁义珍存在问题。”侯亮平说。
陆亦可刚好进门,听见这句:“收到举报只能说明存在相关指控,不能推定承办人默认指控属实、知情不报。”
“他明确批注了持续跟进线索。”
“这是规范留存线索,不等于认定涉案事实。”
侯亮平把卷宗推过去:“你为什么总是下意识替他辩解?”
“因为卷宗记录本身就有严谨边界。换作任何一名合规承办人,我都会这么解释。”
“你们汉东的办案人员,都太擅长守着边界避责。”
“办案边界,从不是汉东专属的规则。”
侯亮平站起来,走到白板前。他没有在陈海名字外面画圈,只在旁边写下“知情范围、处置理由、后续跟踪”。
“我不需要大家先入为主认定他有问题。”他说,“我只要求所有人,不要因为他是内部同事,就提前笃定他毫无问题。”
陆亦可说:“同理,也不能因为他与你工作理念相悖,就主观认定他存在问题。”
两句话悬在白板前,没有谁能把对方驳倒。
傍晚,侯亮平收到沙瑞金办公室转来的催办意见:尽快围绕重点企业和重点干部关系形成阶段性成果。文件没有点陈海,也没有要求立案,只写了“防止以程序困难掩盖责任缺失”。
他给沙瑞金办公室回了一页纸,只报告三项:丁义珍身份高度可信但未正式确认;企业与干部关系核查已经启动;省院内部协同仍需加强。他删掉初稿里“陈海阻挠”四个字,改成“关键岗位对督导口径存在不同理解”。这不是退让,而是他知道,想调整一个干部,先把矛盾写成人的品质反而显得急。写成岗位风险,才更像组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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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份工作调整在当晚抵达省公安厅。督导组要求省厅汇总丁义珍近年参加过的警企活动、山水集团参与的治安合作,以及大风厂事件中省厅干部的全部接触记录。
祁同伟先看调取范围,没有问侯亮平为什么忽然把三条线并在一起。他让办公室把公开会议、正式转办和个人来访分开列目录,现有记录原样提供;“全部接触”若需要扩大到私人通信,必须另行写明对象、时段和依据。
经办人问:“要不要先主动跟督导组沟通解释,避免对方觉得我们刻意缩减核查范围、刻意卡流程?”
“不必解释动机。”祁同伟把请求单退回去,“现有可核查资料,今晚全部提交;需要补充合规依据的,单独列表备注。既不刻意缩小范围,也不擅自扩大核查边界。”
第一批目录十点前发出,其中包含他本人参加风险调度会的记录。祁同伟没有要求把自己的名字单独摘出来。督导组想从这批材料里判断什么,他不知道;他能决定的,是省厅交出去的每一项都能回到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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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亮平把这句话抄进工作本。他知道上面的耐心正在减少。丁义珍一死,原本最直接的突破链断了;如果督导组不能迅速找到新的入口,所有关于汉东关系网的判断都会变成政治口号。
侯亮平收到省厅第一批目录时,祁同伟的名字没有消失,也没有附带任何自我说明。他让人把大风厂、山水集团和陈海履职复核并列成三条主线。
下属提醒:“三项并列,很容易让人解读成陈海已经和企业违纪问题产生关联。”
“那就明确备注:暂无实证证明三者存在直接关联。”
“既然没有关联依据,为何强行并列核查?”
侯亮平看着白板左侧丁义珍的照片:“活口彻底没了,所有含糊不清、没能查清的疑点,都必须重新彻查清楚。”
白板上,三条线各有颜色。祁同伟的会议记录被放在大风厂一栏,陈海的签字被放在干部履职一栏。侯亮平拿着红笔,在两栏之间停了一会儿,最终没有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