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亮平拿到的第一份文件不是任命书。
《关于中央督导期间省检察院反贪工作临时分工的通知》只有一页,落款是省检察院党组。文件写明:陈海不再主持反贪部门日常工作,侯亮平在督导期间临时主持相关工作,统筹线索研判、人员调度、进度督促和对外协调;涉及法定侦查决定、司法文书签发及检察权行使,依照法律和现有授权由有权人员办理。
最后一条是:本分工不替代干部正式任免程序。
侯亮平从头读到尾,问政治部主任:“我主持全盘工作,却没有司法文书的签发权限?”
“你目前的身份仍是中央督导组干部,尚未完成地方交流任职手续。党组可以调整内部工作分工,却无法仅凭一纸通知更改法定检察权限。”
“那我敲定一条侦查线索,最终谁来签字审批?”
“由承办人拟定办案意见,再报分管院领导或法定授权人员签批。你可以牵头研判、部署任务、督导推进。”
“如果签字审批的领导存在不同意见呢?”
“出现意见分歧,统一报请季昌明同志统筹协调。”
侯亮平笑了一下:“说到底还是老一套。”
政治部主任说:“这是党组刚刚敲定的统一工作口径。”
他没有在文件上挑字,而是在签收栏写下日期。临时主持至少让所有人必须到他的会议桌前汇报,不再由陈海决定哪些事项先进入督导视线。至于签字权,他并不准备现在争。承办人提出、分管领导签发,出了结果是他主持有方;有人拒绝,他也正好记下是谁不肯配合。
上午的第一次工作会上,他重新排了座位。原来陈海坐主位,陆亦可在右侧,案管和侦查人员按部门分列。现在侯亮平坐在正中,督导组人员与省院人员交叉安排。他说这样是为了打破部门壁垒。
“从今天起,不分督导组线索、汉东本地线索。只看问题能不能查实、案子能不能突破。”
陆亦可把临时分工文件放在面前:“案卷主体、法定承办权责,依旧需要严格区分。”
“我现在说的是办案推进,不是卷宗归类。”
“所有办案动作,最终都要归入卷宗、依规留痕。”
侯亮平看了她一眼,没有接话,直接公布三项任务。第一,重新核验山水集团近年全部重大融资;第二,梳理大风厂股权、质押和土地权益变化;第三,核查与丁义珍有过非公务密切往来的干部。
他说:“我要能击穿利益关系网的核心大案,不要再递过来一堆无从查实的匿名举报信。”
一名承办人提醒:“重大案件,从来不是从财务金额表里随便筛选出来的。”
“自然不是。但一桩事项同时牵扯企业、银行、土地、公职干部,本身就值得全员集中攻坚。”
“值得深挖。但是否能够成案,最终要看实质证据支撑。”
“所以给大家七天时间,先完成全面证据筛查。”
陆亦可问:“请明确,七天周期的成果标准是什么?”
“要么梳理出可立案的有效线索,要么明确标注当前证据链的缺失环节。”
“后半句请一并写入任务单,作为工作依据。”
侯亮平让记录员照写。他意识到陈海虽已离开,陈海坚持的表达方式却留在这些人身上。每一句“突破”,都有人要求对应事实;每一个期限,都有人追问达成标准。
这让他烦,也让他不得不把命令写得更精确。
中午前,第一份请示送来。承办组拟向京州城市银行调取山水集团授信资料,需要分管副检察长签批。侯亮平在“主持意见”栏写“同意,立即办理”,让人送签。
二十分钟后,请示退回。分管副检察长没有不同意,只要求补充具体法律依据、账户范围和时间区间,防止概括调取。
侯亮平问送件人:“以前陈海在的时候,也这样反复补材料?”
“陈局在位时,都会提前补齐所有范围和依据,再行送签。”
“所以看起来一次就能通过。”
“是的。”
侯亮平重新审视那张退回的纸。过去他看到的是领导签批慢,现在坐到主持位置,才看见一份完整请示在送签以前已经经过多少次内部修正。他仍认为紧急案件不能被繁琐拖住,但也不能靠“立即办理”四个字替代调取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