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来承办人,当场把账户范围缩到授信主体、担保方和明确关联企业,时间限定在贷款前后六个月,并附匿名邮件与既有工商材料。请示第二次送出,十五分钟后签回。
“看清了吗?”侯亮平说,“不是程序拖沓,是第一次报送没有把工作交代清楚。”
承办人没有提醒他,第一次的“立即办理”正是他写的。
下午,季昌明来宣布临时分工。讲话依旧强调团结,要求全体人员服从统一调度,也要求侯亮平尊重检察规律。有人问正式负责人何时任命,季昌明说组织程序正在履行,临时安排不预设最终结果。
会后,侯亮平单独留下季昌明:“如果我的正式交流任职申请最终未通过,后续如何安排?”
“组织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行统筹安排。”
“也就是说,我现在手上的临时职权,随时可以被收回?”
“临时分工,本就可以根据工作动态调整。”
“您希望我放手彻查案件,却始终不给稳定的任职授权。”
季昌明说:“组织赋予你的权限已经白纸黑字写清。稳定履职,不代表可以突破法定边界。”
侯亮平听出了陈海的句式。他问:“这份分工通知,是不是陈海参与拟定的?”
“由院党组办公室起草,他在组织谈话中,明确提出了交接权责边界的相关建议。”
“人已经调走了,还在给我的新岗位设限制、画框架。”
“这些边界不是他设定的,是法律准则和干部任免程序,本来就存在。”
季昌明走后,侯亮平独自走进原来陈海的办公室。门牌已经换成“临时工作负责人”,没有他的姓名。桌子也清空了,只在最下面一个抽屉里留着办公用品清单和资产交接表。
他让人把白板搬进来,把三条主线重新写在墙上。山水集团下面列银行授信、股权代持、政府协调;大风厂下面列贷款、职工股、土地价值;干部关系下面列丁义珍的通联和未查实举报。
写完,他在三条线交会的位置画了一个问号。
秘书进来提醒,中央督导组的阶段汇报仍需以督导组长身份签字,省院内部任务单则以临时主持人身份签署主持意见。两套文件的抬头、归档位置和责任主体都不同。
侯亮平问:“两套流程能不能合并统筹?”
“党组通知明确要求不得混同。督导意见归入督导案卷,办案决策归入业务案卷,权责分开归档。”
“那就严格分开执行。”
他第一次在同一天签下两种身份。督导组文件上,他要求汉东提高效率;省院任务单上,他要求承办人员依法补齐调取依据。他特意把需要法定决定的事项另列一页,准备逐件送给有权人员签发。纸面上责任分开了,工作成果却仍会汇总到他的阶段报告里。
这个安排让他满意。陈海提醒过“提出要求”和“主持落实”会落到同一个人身上,他却不准备把所有决定都留在自己名下。组织给他的权限有边界,他就先让有权限的人替方向落笔。
傍晚,银行资料开始回传。初步目录显示,山水集团多笔授信手续齐全,未发现明显异常;大风厂旧贷款卷宗中,却夹着一份多年以前的股权质押补充清单,签名人包含蔡成功,备注栏还有一笔后来退回的业务费用。
金额不大,名称含糊,去向尚不清楚。
侯亮平把清单单独抽出,让人寻找蔡成功,并要求同步核对经手银行人员。
陆亦可在任务单上加注:补充清单只能证明卷宗中存在这一记载,业务费用的性质、支付依据、实际收受人和是否退回均待核实。侯亮平没有删掉。他让人把原件留在卷内,只制作带页码和骑缝章的工作复印件,避免一张纸脱离前后合同以后被当成完整事实。
“这次的处置,够谨慎了吧?”他问。
陆亦可说:“谨慎不靠说辞,要看下一步的核查动作。”
“先找到蔡成功核实细节,再对接银行经手人员取证。”
“还需要核对当年的行业制度、收费依据。人证会有记忆偏差,文件也未必适配单笔业务,三方信息必须相互印证。”
侯亮平在任务单上补完第三项。他不喜欢每发现一点东西都先列出它不能证明什么,可如今他主持的不是一场汇报。任何一句写得过满的话,最后都会由他自己签字承担。
他终于看见一个可以往下钻的孔。
那还不是大案,也不是证据。侯亮平把它列成待核事项,等三份材料到齐再决定是否上升为案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