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该反映的我都正常反映了。”
“有没有找过祁同伟?”
“没有。”
“陈海有没有替您出面联络?”
“没有。我还叮嘱过他别插手,他现阶段也不便干预工作。”
“高育良书记、沙瑞金书记,您找过吗?”
陈岩石看了他一眼:“我给沙书记打过电话,谈的是陈海的岗位问题,和大风厂无关。高育良我一次都没找过。”
侯亮平问孙连城:“你能否确认,祁同伟从未以任何方式过问过本次股权处置事宜?”
“我只能确认,我本人从未收到过他的相关指示或过问。”
“公安系统其他人员呢?”
“派出所、分局只负责现场秩序维稳,全程未参与任何股权处置方案的研讨与决策。”
“市里风险调度会之后,有没有人暗中暗示,让我们照顾陈岩石的诉求?”
“没有。”
侯亮平连续换了几种问法,答案始终没有把祁同伟接进来。陈岩石的一股确实存在,老人的影响力也确实存在;但这两件事没有自动通向省公安厅长,更没有通向丁义珍死亡或者山水集团贷款。
“你是不是只肯回答白纸黑字记录在案的东西?”侯亮平问。
孙连城说:“你询问的是我的履职工作,我自然以官方工作记录为准。你让我揣测他人心思、猜测隐性关联,我没有任何依据,无法作答。”
“干部履职,不能只活在纸面材料里。”
“督导调查,也不能只凭主观判断下结论。”
侯亮平把笔放下:“孙区长,你对本次督导核查,始终缺乏基本的配合态度。问风险,你说零事故;问关联,你说无影响;问省级干预,你说无对接。汉东大大小小的问题,到了你这里,全被拆成了互不关联的零散手续。”
孙连城指着桌上的名册、质押清单、值班记录和协调纪要:“我提供了完整的原件目录、时间轨迹和所有经手部门台账。这就是我最大程度的配合。如果你想要的配合,是让我强行把零散事件串联、绑定特定人员,我做不到,也不能乱做。”
陈岩石在旁边听着,忽然说:“亮平,查案要讲证据,不能逼着证据顺着你的猜想站队。”
侯亮平的脸色更冷:“陈老,您是本次核查的关联当事人,不适合评价办案流程。”
“我不评价办案。我只说我这一股的事实。”
询问结束时,侯亮平在工作记录中写:暂未发现祁同伟介入大风厂股权处置的证据;孙连城对非正式协调情况多以“无记录”“不知情”回答,配合态度消极,建议继续核查其履职情况。
孙连城要求把自己提交的十六项材料目录附在记录后面。侯亮平同意了。
陈岩石离开区政府前,又问那一股到底算不算他的。
孙连城说:“一切等原始文件核实结果。”
“要是原件永远找不到呢?”
“那就由有权部门依据现有证据依法判定。裁决看的是材料和证据,不是资历和人情。”
陈岩石没有生气。他把复印件折好装进口袋:“你这句话说得对。包括亮平查案,也该如此。”
电梯门关上以后,孙连城回到办公室,发现督导组的记录摘要已经先一步发给市里。标题不是“大风厂股权核验”,而是“光明区主要负责人配合督导情况”。
市里分管副市长随后打来电话,让他注意态度,不要在督导组面前“只讲技术问题”。孙连城把今天回答过的事项重新报了一遍,问哪一项属于技术借口。副市长没有指出具体事项,只说中央督导时期,态度本身也是政治。
“那就请领导列明我需要补充的具体事实。”孙连城说。
“你怎么还是这种生硬的说话方式?”
“补充事实、完善材料,我可以立刻安排落实。但端正态度这种抽象要求,我不知道该如何执行。”
电话挂断后,他召集国资、市场监管、司法部门和银行代表,把一元股争议拆成四张任务单。工商档案由市场监管部门核;企业原始决议和财务凭证由国资专班找;质押授权由银行举证;陈岩石个人材料由本人自愿提供。每张单都有期限,也都注明查不到时必须写明检索范围,不能只写“无”。
法律顾问问:“督导组已经定性您配合度不足,这个时候还按原有流程核查,会不会让处境更被动?”
“换任何工作方法,找不到的原件,依旧找不到。”
“要不要先出具一份倾向性处置意见,缓和一下局面?”
“只出阶段性结论:现有材料,既无法确认股权有效,也无法彻底排除争议。不能为了迎合态度、应付检查,把未知事实强行定论。”
四张任务单从打印机里吐出来,分别送往市场监管、国资专班、银行和陈岩石本人。督导组摘要上的“配合不够”压在文件夹最上面,下面则是四个经办人、四个期限和四种查不到时也必须说明的检索范围。
孙连城让秘书把摘要也归进去,没有要求删掉。十五天后复核时,四个经办人要分别说明完成了什么、还缺哪一项;原件若仍找不到,缺口就按任务单上的经办人逐项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