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远走过去,技术员指着电脑屏幕。浏览器的历史记录里,有大量搜索“火蚁巢穴”“火蚁筑巢环境”“如何找到火蚁窝”的记录,时间跨度长达三周。再往前翻,还有搜索“十六毫米胶片”“黑白胶片摄影”“一镜到底拍摄技巧”的记录。
还有一个加密文件夹,破解之后,里面是十几张照片和一个文档。照片是那个年轻女人在不同场合拍的,餐厅、商场、停车场,角度隐蔽,一看就是偷拍。文档里详细记录了女人的行程轨迹、社交圈子、独处时间,像一份详尽到可怕的调查报告。
文档的最后一行写着一句话:“预计可在八月前完成清理。”
陈远直起身,走回客厅。周维明仍然坐在沙发上,姿势都没变过。
“偷拍的时机挑得很好,调查也做得够细,”陈远在他对面坐下来,“但你犯了一个错误。”
周维明抬了抬眼镜:“什么错误?”
“你不应该把录像寄给我们。”
周维明沉默了几秒钟,然后轻轻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很淡,像是听到了一个不太好笑的笑话,出于礼貌才回应一下。他说:“如果我寄了,那就是我蠢。如果我没寄,那你们也没有证据证明是我寄的。不管哪种情况,都跟我没关系。”
陈远站起来,对旁边的警员说:“带回去。”
审讯持续了将近十个小时。周维明从头到尾都是一个态度——微笑,沉默,偶尔说一句“我需要见我的律师”。他的律师来头不小,是本地最有名的刑辩律所合伙人,一到场就开始质疑证据链,态度强硬。老周把陈远拉到走廊里,低声说:“现在证据只能证明录像寄到了他那里,证明不了他是雇主,更证明不了他参与了杀人。那卷带子没有寄件人,没有指纹,没有DNA,连个目击者都没有。”
陈远站在走廊里,把手里那根没点的烟转了又转。
“老许那边怎么说?”
“尸检报告出来了,死者身份也确认了,叫林楚楚,二十六岁,平面模特,失踪报备是一个半月前的事。死因和录像一致,刀伤十七处,没有其他外伤。指甲里没有提取到嫌疑人的DNA,衣服上也没有。”
“那个拿刀的人呢?”
“没有任何线索。戴了面具、手套、雨衣,全程没有露出任何身体特征。画面里能提取到的信息几乎为零,连身高都因为拍摄角度的问题没法准确判断。”
陈远把烟咬在嘴里,靠在墙上想了很久。然后他走回审讯室,让其他人都出去,自己坐在周维明对面,关掉了录像设备。
“周先生,我不跟你聊案子了,”陈远把椅子往前拉了拉,“我们聊点别的。”
周维明看着他,没有说话。
“我看过你电脑里的东西。你查火蚁查了大半个月,研究得非常细致,从筑巢习性到攻击方式,什么都查到了。你知道火蚁会在腐殖土里筑巢,知道它们会清理尸体上的蛆虫,知道蚁酸能加速软组织分解。你甚至还查到了,火蚁巢穴的温度比周围土壤高两到三度,用热成像仪就能找到。”
周维明的表情没有变化,但端茶杯的手指微微收紧了。
“你这么了解火蚁,但你知道它们会咬人吗?”陈远把袖子往上拉了拉,露出手背上几个红肿的包,“我们今天挖了一整个下午,被咬了几十口,到现在还疼。那个坑有两米深,火蚁巢穴贯穿了整个土层,我们一铲子下去,蚂蚁就跟开了闸一样往外涌。”
他放下袖子,看着周维明:“但你知道最讽刺的是什么吗?”
周维明没有说话。
“火蚁咬人不分对象。我们挖尸体的时候被咬,那个拿刀埋尸体的人也一样会被咬。火蚁的攻击性是天生的,它们不管你是谁,只要你翻动了它们的巢穴,它们就会疯狂地攻击你的手、你的手腕、你的手臂。”
陈远站起来,双手撑在桌面上,俯身看着周维明。
“你端茶杯用的是左手,签字用的是右手。你的右手上没有任何伤痕,光滑得像从来没干过活。这是你的右手。能不能把你左手递给我?”
周维明没有动。他的左手握着茶杯,握得很紧,指节发白。
陈远的声音很轻:“你右手端不了热茶杯,因为你右手的虎口和掌心都在抽筋。从进门到现在,你换过三次坐姿,每次都下意识地揉一下右前臂。不是因为紧张,是因为疼——火蚁咬过的地方隔了大半个月都还会痒,而你的右臂和手腕上全是疤。”
他说完,拉开审讯室的门,对外面的人说:“叫法医过来,给他做体表检查。”
周维明终于放下了茶杯。
他抬起头,摘掉金丝眼镜,用左手慢慢地揉了揉眉心。然后他笑了,和之前那种礼貌的微笑完全不同,是一种带着疲惫和某种释然的笑容。
“不用查了,”他说,“是我杀的。”
审讯室里安静了几秒钟。陈远重新坐下来,按下录像键。
周维明的供述拼凑出了完整的真相。林楚楚是他公司的财务,也是他的情人。三个月前,林楚楚掌握了他在投资项目中做假账和挪用资金的证据,开始向他索要一笔巨额封口费,并威胁不给她就把材料交给经侦部门。
周维明起过给钱的心思,但林楚楚胃口越来越大,从五十万涨到两百万,再到五百万。他知道这是个无底洞,填不满的。于是一切就按照最坏的方向发展了。
他策划了将近两个月,研究了所有细节,最后决定亲自动手——因为雇人杀人就等于把自己的命交到别人手里,他冒不起那个险。他选择用十六毫米胶片拍摄,是因为这种老式胶片没有数字水印,无法溯源,事后把胶卷烧掉就彻底没有证据了。拍摄本身是为了留一个“保险”——万一将来有人拿这件事威胁他,他可以证明自己也参与了犯罪,谁也别想独善其身。
杀了人之后,他连夜把尸体拉到废弃纺织厂,在后院的空地上挖了一个两米深的坑。他没想到那片土里有一个巨大的火蚁巢穴,挖到一半的时候,整个手臂都被蚂蚁爬满了,咬得他几乎握不住铲子。但他不敢停,因为他知道天亮之前必须把一切处理干净。
胶卷他原本打算烧掉,但最终还是留了下来,藏在家里的保险柜里。
“为什么要寄给警方?”陈远问。
周维明沉默了很久,久到陈远以为他不会回答了。
然后他说:“因为蚂蚁。”
“什么?”
“那天晚上之后,我每天晚上都梦见蚂蚁。”周维明的声音很平静,像在说别人的事,“成千上万只蚂蚁,从我手上爬上来,爬进袖子里,爬进耳朵里,爬进脑子里。我吃了两个星期的安眠药,没有用。闭上眼睛就是蚂蚁。”
他看着自己的手:“我杀她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刀刺进去的感觉跟刺一块猪肉差不多。但那些蚂蚁不一样,它们咬我的时候,我感觉到了疼。那种疼让我想起我还活着,她也曾经活着。我受不了了。”
他抬起头,眼睛里终于有了一点属于人类的东西:“我把胶卷寄给你们,是因为我不想再梦到蚂蚁了。”
陈远没有说话。
窗外的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审讯室的白炽灯发出细微的嗡鸣声。周维明的影子投在墙上,一动不动,像一帧定格的胶片画面。
一个月后,案子移送检察院那天,陈远和老许坐在支队食堂里吃午饭。老许夹了一块红烧肉,嚼了半天,突然说:“你知道火蚁其实有个特点吗?”
陈远抬眼看他。
“工蚁的寿命只有四十五天左右,蚁后死了,整个巢穴的蚂蚁都会在几个月内死光。那个土堆我们挖完之后,我让小刘去看了两次。”老许把筷子放下,“蚂蚁全死了,一只都没剩。”
陈远端起搪瓷杯,喝了一口凉透的茶。
窗外阳光很好,秋天的风从窗户灌进来,吹得桌上的案卷沙沙作响。他想起周维明签字认罪时那只布满旧伤的手,想起火蚁在胶片颗粒般的黑白色调里无声地爬过腐败的皮肉,想起那个年轻女人指甲上斑驳的红色指甲油。
有些东西胶片拍不出来——比如痛感,比如成千上万只蚂蚁爬进梦里的滋味。
但这些东西自有人会去尝。
他放下杯子,站起来拍了拍老许的肩膀:“走了,下午还有个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