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稳的日子总是短暂的,一封鸡毛信被送到了魔窟。
录载,全城共置61座。条陈宣德七年1432五月,苏州知府况钟在严盗贼禁示的条谕中,对警铺的设置和巡夜制度的建立,提出了如下具体要求:1修理警铺铺座。“今后各县在城市、镇人烟辏集之处,原设巡警铺座,即仰官吏严格修理”,以供巡夜者躲避风雨和轮流休息之用。
2各铺设置铺长。规定“每铺一百户设铺长五名,置立木牌,开写所管人户姓名,轮流至夜巡捕盗贼,送官问罪”。同时,“铺长对所管各家贫富人丁,有无为非作盗。仍仰各县掌印正官置立簿籍,每十日铺长一次赴官填写在簿籍,若乡都人民散住不一,难设铺座,着令当年里老甲首,照依前例巡视,家至户到,周至出入,亦要半月一次,赴县报写,以凭稽考。”
3封闭僻静小巷。明代苏州府城内,街巷都建有栅栏,置有巷门河道出入口建有水栅。条谕规定:凡属“僻静街巷,置栏门锁,朝开暮闭”。也就是说,5、赡养孤老,埋瘗遗骸这些小街小巷,入夜上锁,禁止行人通行,以备不虞。
4协同捉拿水贼。条谕规定:“若沿河往来客船,遇晚停泊,倘有水贼出没劫船,着落两岸地方擒拿,毋令被害。及境内居民混进出入,亦要互相觉察。”况太守集卷12严革诸弊榜示
警铺中备有锣、鼓、梆、铃、灯笼、火把和武器,一旦盗贼作案,一铺鸣锣击鼓,各铺都会响应,齐心协力地搜捕盗贼。
3、编置坊厢,推行保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