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要命的是作者把被救者和遇难者的身份搞混了。文章里说被救援成功的人是因为去救朋友而遇险。这样就颠倒事实了。因为事实是遇难者才是救朋友而遇难!&1t;/p>
这个报道刊登在江南行量最大的报纸《恭州晚报》上,遇难者的妈妈看到后,悲愤异常。跑到公安局讨说法!&1t;/p>
自己的儿子死了不说,一分钱的赔偿没有不说,连救人的名声都被歪曲!岂有此理!&1t;/p>
但是,公安局觉得你这个农村妇女,简直是胡搅蛮缠,凭什么我要改正?&1t;/p>
就这样扯来扯去,从上访到起诉,从一审到二审。来来回回整了十年。母亲的头都白了,终于赢了官司。赢得对方认错,在《恭州晚报》上了火柴盒大小的一个声明。&1t;/p>
而那个时候的《恭州晚报》,改版都几次了。&1t;/p>
于远明为什么如此熟悉这个事情的前因后果?&1t;/p>
一个是当时救险的时候在现场,第二个更巧合的是他的同学兼客户朱媛媛的隔壁有一家餐馆。&1t;/p>
因为做了朱媛媛的保险,于远明也在观察周围的情况。先突破的就是隔壁这个餐馆。这个餐馆是一家夫妻店,卖的无外乎是一些家常菜而已。这家餐馆的男主人就是公安局写稿那个的哥哥。阴差阴错,各种信息堆积到一起,让于远明得知了一件事情以及另一件事情的来龙去脉。&1t;/p>
这与小杨又有什么关系呢?&1t;/p>
那天讲完这个故事,小杨一声冷笑:哼!想不到他还有这些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