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表兄见表弟,两样泪汪汪吧,严弘知微微躬身行礼,风宇却连头都没抬一下,取了烫手的竹签,使劲吹吹。一时间更是香气四散。
“这几根好了,你们也吃。”
忍着烫嘴,风宇连吃三根。想起上一世,在喧闹的大排档里吃羊肉串儿就着啤酒,那叫一个爽快。可惜在大岳还没啤酒这玩意儿,自己抽空要不要研究一下……对了,刚刚吴礼说什么来着,严弘知?
读过来自江州府的信,风宇早就将这位表兄的名字抛在脑后了,只是觉得耳熟。
他将竹签随手一丢,拿袖子擦擦嘴,抬眼去看脸色很不好的严弘知。
“你姓严?叫啥来着?”
感觉自己受到慢待,从未体味过的羞辱感正在蚕食严弘知的理智。
“严弘知!”声音不由拔高,带着显而易见的怒气。
从进王府开始,险些挨一顿板子不说,吴礼领路时也是急匆匆,没有要等他的意思,戟王府如此广阔,险些害得他将一双脚走断不说。见到表弟,对方却专注于炭火炙肉,吃干净三串儿,才抽出功夫来理会自己。
家教不严,没规矩!
心下愤懑,严弘知瞪着眼睛,瞧谁都不顺眼,尤其是这个表弟!
心安理得吃着偷来的羊肉,毫无羞耻之心,日后得空了,他一定要严加教导,才不负他江州三君子的美誉。
并非十几岁的毛头小子,生意场上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早就练就了察言观色的本事。风宇又怎么会看不出来,他的小表哥看起来很生气啊。
至于气什么……
风宇低头看看手上的羊肉串儿,不甘不愿地递出去,“既然是表哥,本王这里目前也没什么好招待的,你要不要吃?”
刚烤好的,在炭火上逼出一层油脂,泛着点点油亮儿。木炭用的乃是果木,烧起来还带着一股果树的清香味儿,羊肉串儿烤下来肥而不腻,就是烫嘴的时候最好吃。
此举对风宇来说不啻于是忍痛割爱了。
他的一番好意,却被严弘知曲解——自己长途跋涉一千多里路,小书童忍受不了辛苦,半路暴病留下修整。他独自一人日夜兼程赶来了,没有贴心问候,得来的却是羊肉串儿,还只有区区一根儿?
再者说,这羊肉来的不光彩,严弘知才不屑去吃。
“你倒是接着啊。”风宇举得手腕儿都酸了,又往前递了递。
野茴香经炭火一燎,味道毕竟冲。大岳文人闲时乐事之一,除了邀三五好友赏花斗茶以外,第二件必是点香熏衣。
哪怕长途劳顿,每日出行前,严弘知都少不了用随身带着的熏香炉将衣服熏上一熏,嫌弃野茴香混到衣物上,他竟气愤地抬手一拂!
“没规矩!”
眼看羊肉串儿掉到地上,风宇还没来得及发作,小青豆先第一个不依了。
她噌一下站起来,双手插在腰上,几乎是破口大骂:“哪个没规矩?你拒绝王爷的好意就算了,竟做出如此无状之举,亏你也一把年岁了,这点礼节都不懂,你是活到狗肚子里去了吧!”
一把年岁……不懂礼节……活到狗肚子里去了……
每句话都好似匕首,稳准狠地插在他的小心脏上。
“你,粗俗,实在是太粗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