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在家时,路民有同事来看望过他,给他带来了一根登山杖,不知是不是路民要的。我问:“路民,你还是该休息几天的吧,不会明天就去上班的吧?”
“要上班的,这几天上级单位要来检查,我必须到岗做好准备工作。脚问题不大,今天就比昨天好多了。”
路民的脚脖子没昨天红肿得那么厉害,我看了下,发现有要青紫的迹象。只能再给冰继续敷,到周一早晨,再用红花油给他擦。
路民仍是不让我为他多做多少事,态度还有些冷淡。明明是他不对,我说他几句,就这样耍态度,难道我说错了?要我赔礼道歉?我还不开心呢。
我无奈地发现,我与路民之间的距离,无可弥补地拉开了。我想靠近他一些,他就会再离开得更远一些。在他,似乎与我这种若即若离的状态,他最舒服。名义上路民是有家有老婆,实际上他有着相当的自由度,家庭对于他,没有束缚力。
比如,路民不会在同事朋友面前有顾及老婆高不高兴的事,可以任何时间叫去喝酒打牌,可以想喝多少就喝多少,想打牌打多晚就打多晚。
我原以为,我善解人意,我有思想有主见,是我的优点,路民却不需要这些,他需要一个符号,表示他的身份是为人夫,他只需用他认为的做些家务,给我买些衣服鞋用品,再生个娃,婚姻这个符号就是完整的。
维系这个关系,在路民就不需要多少责任心了,感情也越来越变成奢侈品了。
我生长的环境,没有看到由爱情赋予的夫妻生活,琴瑟和鸣,举案齐眉,只有一方对另一方的妥协。
我父母,媚儿父母,都有女方强势带来的没道理好讲的失衡,我母亲对我变态似的欺凌,因我父亲默许,才让我母亲变本加厉。媚儿妈对媚儿婚恋的观念,如果是相反的另外一种,我觉得媚儿爸说不定也是赞同的。
我对理想中的婚姻关系的理解,完全来自文艺书籍、电影的描述,看来是脱离现实的。
婚姻真是不能勉强,不是报恩。婚姻是需要爱情的,更需要的是男女双方对彼此的了解。
我悲哀地想,现实生活,如果选择错了配偶,怎么过下去婚姻生活?
产生这样的想法,我立刻又有罪恶感,和愧疚。路民对我的好,我也很感激,我在情感上,也越来越依赖路民。我们就这样相处下去,只要我不去对路民提起精神上,情感上有呼应,有提高的要求,我妥协于路民大男子主义对我的忽略,也接受婚姻不过是人生的符号,家庭不过是养育孩子的经济合作体,实实在在的日子也会越过越好。
很多人不就这样过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