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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一章 你方唱罢

即便是霍去病也曾经和匈奴人合作,联军的优势就是有些不方便汉军干的事胡人可以干,比如侯君集带兵打高昌的时候领头屠城的就是突厥人,如果不是血海深仇的话,有良知的人都无法下手屠杀平民。

鸿门已经过了骊山,上一次随着李隆基狩猎,他遇险的大水沟就在附近,当时他们借住在农民的家里,然后程元振就在这一带挖到了秦国士兵的陶俑,秦、汉、唐三国的精锐这算是齐聚一堂了吗?

这一带距离皇家猎场不远,因此没有什么人烟,确实适合埋伏,不过王守善改装后的勒勒车也不是那么容易攻破的,民间没有弩,厚实的木头车箱外面还有一层牛皮,弓箭射在上面最多留个坑,从车厢里面还可以射箭,再加上久经战阵的幽州骑兵,纵使是有“天王”带队的乌合之众也莫可奈何。

以王守善被妖怪提高过的耳力,他听到夜风中无数男子低沉、雄壮的歌声。

批铁甲兮,挎长刀。与子征战兮,路漫长。

同敌忾兮,共死生。与子征战兮,心不怠。

踏燕然兮,逐胡儿。与子征战兮,歌无畏。

王守善冷然一笑,这帮汉军居然不唱大风歌,反而唱马踏燕然。其实想来也好理解,刘邦第一次御驾亲征就被人困在白登山,这个流氓皇帝各种怂,为了保命又是和亲又是纳贡,真是丢人现眼,相比之下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就厉害多了,也难怪汉军会唱这首歌了。

“儿郎们,会唱秦王破阵乐吗?”

“会!”

“唱一个给对面的听听!”

拉歌当然要讲输赢,不过军队拉歌可和老百姓唱歌不一样,输赢不在调上,而在声势能不能盖过对方,谁的吼声大谁便是赢家。一群充满阳刚之气的男子汉,谁会唱软绵绵的歌。

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

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

回看秦塞低如马,渐见黄河直北流。

天威直卷玉门塞,万里胡人尽汉歌!

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

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

主圣开昌历,臣忠奉大猷

君看偃革后,便是太平秋!

“啧。”王守善一听这歌词就觉得牙疼,通篇的歌功颂德,一点都不实在,但那句“天威直卷玉门塞,万里胡人尽汉歌!”还是听起来很爽的,大家都说汉话出国就容易沟通了。

前去探路回来的斥候一看他们居然开始唱军歌了,也是吓了一跳,随即大吼道“找到了!”

“损失如何?”

“两军正在对峙,白衣贼打算烧车了!”

“距离多远?”

“不到三里!”

“各番队注意!”王守善大喊。

“各番队注意!”

“各番队注意!”

“各番队注意!”

命令由队头传向队尾。

“如遇抵抗,先喊缴枪不杀!”

王守善的命令被传了下去,声嘶力竭的嘶喊能让人浑身血脉贲张,热血沸腾,在这种热血上头的时候能保持清醒是很困难的。

当第一簇火苗在雾中点燃,威远营就吹响了号角,这种少数民族传入中原的乐器因为发声高亢凌厉,除在战场上用于发号施令或振气壮威外也用于帝王出行时的仪仗。

铁蹄踏过的地方就是属于本国的疆土,李唐的重骑兵除了仪仗以外很少在旷野上奔驰,“叮叮当当”的甲片声,马匹奔跑时发出的喘息声,战士胸腔里砰砰作响的心跳声交汇成一种与丝竹声截然不同的音乐。

雄性动物的味道并不好闻,甚至可以说有点刺鼻,但要是因为不好闻就用香料掩盖住,又要用什么来标记自己的地盘?

麝就是一种鹿,它用来标记地盘的东西被人取了来用,“逐鹿”充满了血腥和杀戮,汉献帝双手从没有粘过血,他不似其他人一样经历过血腥的内斗,从董卓扶持他登基开始他就是个傀儡,连一个武夫都驾驭不了如何能驾驭群雄。

一字长蛇阵在号角声中慢慢变成了鹤翼阵,如同张开翅膀的鹤一样以似慢实快的速度向车队飞了过去,马、骑士、战甲、盾牌、长矛组成的重量在沙土上留下深深的印记,本来围攻车队的白衣贼一听到这个阵势立刻转身就跑,他们也有骑兵,只是数量很少,根本无法阻挡上千铁骑组成的洪流。

一般来说是用骑兵对付骑兵,步兵对付骑兵则是挖坑或者绊马索、弩等等,可是王守善他们是从小道杀出来的,白衣贼完全没有任何准备,步兵对抗骑兵需要很多的准备,骑兵最需要的条件是地势平坦、战场广阔,当年项羽把营盘定在鸿门一带就是看中的这一点。天时地利人和都有了,这一仗打起来就是一面倒的优势,全副武装的人向连一片甲胄都没有的农民起义军发起冲锋的感觉并不好,但是那些农民的眼神已经不再温顺,他们已经撕掉了羊的外衣,露出自己虎狼的本质。

“缴枪不杀!”威远军的少爷们老实听话得喊道,手持长枪、粪耙等兵器的汉军冷笑着弯下腰来,开始寻机攻击马腿。

王守善有点后悔自己刚才多嘴了,好在远处的汉军听到了这句话如蒙大赦,纷纷开始逃窜。

人马的嘶鸣声,野草被点燃后发出的气味,以及鲜血的铁锈味构成了他的世界,他真的是个不论走到哪里都会将战火引到那里去的荧惑守心。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产生了幻觉,他怎么看到有个穿白衣的和尚在这片铁血之地?更糟糕的是他看起来无比圣洁,才承托得这个满是尸骸的战场无比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