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陈默又路过了那片城南。
那间老平房,连同那大半片废墟,都,平了。挖掘机、渣土车,连轴转了几日,把这一片,几十年的,旧巷子、老房子、还有一个老太太,守了一辈子的旧梦,统统,碾碎,运走,推成了,一片,齐齐整整、空空荡荡的,黄土地,只等着,打地基,浇水泥,起新楼。
那盏灯,那把坐塌了的藤椅,那满墙摩挲得发白的照片,那个铁油壶,王婆子守了一辈子、也没等回儿子的家——什么,都,没,剩下。一砖,一瓦,都没有了。
按说,这本是,最叫人,心里发堵的,光景:一个人,活过、爱过、痴痴等过的一辈子,到头来,连个,能让人记起「这儿曾住过个人」的,痕迹,都,没能,留下。
可陈默知道,这一回,没事了。
那个,等了一辈子的娘;那个,飘了半生的儿——他们,已经,在那盏灯,最后燃起的一点暖光里,团了圆,认了亲,手挽着手,一道,回了那个,比这间土屋,更长久、更安稳的,真正的家去了。他们,再不必,守着这片,转眼就要塌的,土。
那个曾被灯招了魂、险些丢了命的中年男人,也,早回了家,搂着老婆孩子,睡他的,踏实觉去了,再不会,半夜里,被一声「回家」,勾出门来。
这桩冤,了了。该团圆的,团圆了;该安息的,安息了。
陈默,却,站在那片新平的黄土上,怎么也,觉不出,半分,了结一桩心事,该有的,松快。
他低下头,看着脚下——大白天,日头明晃晃的,他脚底下,照旧,干干净净,没有一条,影子。如今,连这一桩,他都,习惯了,麻木了。
真正叫他,过了好几天,才回过味来的,是另一样。
他,不想家了。
从前,他虽早没了归宿、回不去家,可在那些,夜深人静、独自走在没灯的街上的时候,他心里,到底,还残着那么一丝,连他自己,都不愿深想、一想就发酸的,又暖、又疼的念头:
要是……要是能有个家,能有个,灯还亮着、有人,等他回去的,地方,该,多好。
正是这一丝,没说出口的暖,让他,在那盏引魂灯前,险些,应了那声「回家」。
如今,那一丝念头,被账本,连,根,拔了去。
「家」这个字,在他心里,成了一个,又空、又冷、又干的,符号。再不带,半点,暖意。他不再,盼它;不再,想它;甚至,回过头去,想,使劲想——都,想不起来,盼一个「家」、念一处「归宿」,是个,什么滋味了。
一个,没有归宿的人,尚且,还可怜。
一个,连「想回家」这点念想,都,没有了的人——他,还能,算个,活人吗?
陈默忽然,觉得,那盏引魂灯,往后,再也,招不上他,倒,未必,是件,好事。
它招不上他,不是因为,他多有道行,多守得住。是因为——他这个人,已经,空到,连一个,能被「家」、被「暖」勾住的、活人的念想,都,不剩了。一盏专勾活人的灯,在他身上,找不到,半点,可勾的,活气。
他不再是,灯的猎物。